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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2024-0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6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门科技”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先成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瀚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瀚钰”)、厦门乔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乔川”)、厦门普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普荣”)履行减持股份计划以及持有股份被动稀释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厦门瀚钰、厦门乔川、厦门普荣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由39,908,081股减少至35,767,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9.38%降至8.35%;上述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先成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后,合计持股股份数量由165,809,014股降至161,668,7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8.96%降至37.74%。

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收到股东刘先成、厦门瀚钰、厦门乔川、厦门普荣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变动告知函》,厦门瀚钰、厦门乔川、厦门普荣于2024年7月22日至9月13日期间合计减持股份数量4,140,21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428,429,163股)的0.97%,2023年6月4日至2024年9月13日期间,因公司2021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自主行权,股东刘先成、厦门瀚钰、厦门乔川、厦门普荣所持有公司股份被动稀释比例为0.26%,合计持股变化为1.22%。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注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未违反相关承诺。

注3:被动稀释情况:2023年6月4日至2024年9月13日期间,因公司2021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公司总股本由425,636,396股变更为428,429,163股,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先成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瀚钰、厦门乔川、厦门普荣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26%。

注4:前次权益变动:公司于2023年6月3日披露了《公司股东减持达到1%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前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先成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瀚钰、厦门乔川、厦门普荣合计持股比例为38.96%。

注5:上表中变动比例系按照变动时的公司总股本计算。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注2:本次权益变动包含被动稀释。上述比例计算中,“变动前总股本”指公司2023年6月3日时总股本425,636,396股,“当前总股本”是指公司当前总股本428,429,163股。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其减持股份计划及其持有股份被动稀释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