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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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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31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公告编号:2024-044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华滨国际大酒店5层A区名仕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0人,董事陈磊因工作原因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沈剑萍、陈太林因工作原因请假;

3.董事会秘书王迅出席会议;总经理崔传建,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孙辉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调整2024年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宏恩、张诗琴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