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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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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02 证券简称:新易盛 公告编号:2024-066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易盛”)于2024 年 8 月 28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 2021 年度回购股份注销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的相关要求,公司2021年度实施回购的4,200股股份未能按原计划于36个月内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应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1 年度回购股份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上述注销事项将减少公司总股本4,200股,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物联大道510号

2、申报时间:2024年9月13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王诚、魏玮

4、联系电话:028-67087999-8288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