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9
债券代码:118050 债券简称:航宇转债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归属股票数量共363,100股,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47,559,448股变更为147,922,548股,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相应增加。此外,因公司董事人数调整及拟制定《总经理轮值管理制度》,也需相应修改《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董事人数、总经理任职、选举等相关条款。因此,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变更及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拟修订《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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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修改《公司章程》上述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
二、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备案登记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公司备案/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和要求对备案/变更等文件进行适当性修改。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8
债券代码:118050 债券简称:航宇转债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辞任情况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总经理及核心技术人员卢漫宇先生、董事陈璐雯女士、独立董事王宁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卢漫宇先生因年近退休且身体状况欠佳,故申请辞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不再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一职,辞任前述职务后,卢漫宇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销售顾问职务。
陈璐雯女士系公司上市前股东贵州省科技风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董事,因公司上市后已实现稳定运作和发展,同时根据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的相关要求,陈璐雯女士申请辞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前述职务后,陈璐雯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王宁先生因担任北京大成(贵阳)律师事务所主任,未来因律所项目将会长时间在外出差,无法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与精力参与公司管理,申请辞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前述职务后,王宁先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前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前述辞任人员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也无任何有关其辞任需要提请公司股东关注的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漫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58,308股,持有控股股东山东怀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2,918,043元,占总出资额的18.54%。陈璐雯女士、王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卢漫宇先生、陈璐雯女士、王宁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本人所作的相关承诺。
卢漫宇先生、陈璐雯女士、王宁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卢漫宇先生、陈璐雯女士、王宁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上述人员辞任对公司的影响
(1)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卢漫宇先生、陈璐雯女士、王宁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吴永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于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总经理轮值管理制度〉的议案》,聘任刘朝辉先生为公司第一任轮值总经理。前述辞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管理层密切配合,已顺利完成工作交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辞任的影响
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公司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人才的培养和梯队建设,已经形成了成熟、专业的研发团队,具备持续创新的人才队伍基础,为公司保持技术先进性和持续创新能力做好保障。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36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为18.89%。公司其他关键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整体研发实力不会因卢漫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等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本次变动前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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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辞任采取的措施
卢漫宇先生仍在公司任职,公司研发团队仍持续投入对公司产品与技术的研发工作,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将持续培养与引进专业人才,完善研发团队建设,不断提升公司研发创新实力。
四、补选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山东怀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函,推荐吴永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的稳定衔接及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吴永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相应调整各专门会委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补选吴永安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总经理轮值管理制度〉的议案》,由董事长张华先生提名,推荐公司原副总经理刘朝辉先生为公司第一任轮值总经理。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公司于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轮值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朝辉先生为公司第一任轮值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一年满止。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附件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永安先生,197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昌航空工业学院,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93年7月至2008年9月,历任安大锻造技术员、工艺室主任、技术中心副主任;2008年10月至2019年2月任航宇有限、航宇科技副总经理,2019年2月至2023年8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吴永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59,687股,持有控股股东山东怀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229,020元,占总出资额的1.46%。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轮值总经理候选人简历
刘朝辉先生: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0年7月至2008年8月,历任安大锻造翻译、业务主管;2008年9月至今任航宇有限、航宇科技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朝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15,577股,持有控股股东山东怀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267,418.00元,占总出资额的1.70%。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0
债券代码:118050 债券简称:航宇转债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0月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8日
至2024年10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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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五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1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经济参考报》网站(http://www.jjckb.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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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0月8日14:00-14:20。
(二)现场登记地点: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 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非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请于2024年10月7日下午16时以前将信函或传真送达至公司证券部,并请来电确认登记状态。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证券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业园上坝山路5号,航宇科技
联系部门:证券部
会务联系人:徐艺峰
联系电话:0851-84108968
传真:0851-84117266(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2. 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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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