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4-116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山鹰”)、珠海市森洋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森洋”)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为浙江山鹰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为珠海森洋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为被担保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54,094.26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56,086.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5.92%,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为满足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6月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50,000万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山鹰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控股子公司珠海森洋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和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9)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浙江山鹰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浙江山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52,364.26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金额未超过此前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
近日,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珠海森洋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珠海森洋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30.00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金额未超过此前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占正奉
成立日期:2002年05月28日
注册资本:298691.8239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港大道1835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固体废物治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塑胶表面处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山鹰总资产人民币1,916,178.4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815,910.33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952,976.5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2,515.06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浙江山鹰总资产人民币2,129,697.05万元,净资产人民币819,001.77万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58,063.1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9,087.25万元(2024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有浙江山鹰100%的股权,浙江山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珠海市森洋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磊
成立日期:2017年04月18日
注册资本:35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东澳村东澳工业区13号(办公楼)二楼2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木制容器制造;木制容器销售;包装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定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珠海森洋总资产人民币20,394.17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0,061.49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5,775.0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298.98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珠海森洋总资产人民币23,515.51万元,净资产人民币8,503.48万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457.2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41.98万元(2024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间接持有珠海森洋64%的股权,自然人股东张雪梅持有珠海森洋36%的股权,珠海森洋为公司合并范围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被担保人: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36个月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余额、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浙江山鹰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债权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被担保人:珠海市森洋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24个月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保全费、拍卖或变卖费、公告费等),因珠海森洋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每个单项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浙江山鹰和珠海森洋提供担保的融资款项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浙江山鹰和珠海森洋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行和管理情况。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56,086.2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5.92%,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