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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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94 证券简称:广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52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9日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金沙路9号岭南V谷工控科创大厦2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9日

至2024年10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宜。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审议情况,请参见2024年9月1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日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9)。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登记时间:2024年9月26日上午9:00一12:00。

(七)登记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金沙路9号岭南V谷-工控科创大厦22楼

(八)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38371213

传真:020-32612667

邮箱:grgf@guangrigf.com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股东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入会场;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凡参加股东大会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事先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24-051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开招标,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允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未提出异议。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日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5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广日股份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合称“被诉方”)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诉方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5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曹创,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邱诗鹏,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晓夏,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10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曹创、签字注册会计师邱诗鹏、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晓夏、项目质量复核人谭代明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对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将依据其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115.80万元(不含2023年新并购企业怡达快速电梯有限公司的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已连续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开招标,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允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未提出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24-050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以邮件形式发出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在广州市海珠区金沙路9号岭南V谷工控科创大厦22楼会议室(二)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监事2名,监事蔡浩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表决;故现场出席及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监事共3名。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王鹤监事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蔡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止。

蔡浩先生简历如下:

蔡浩,男,197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监,广州日宝钢材制品有限公司财务部长。现任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24-049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以邮件形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在广州市海珠区金沙路9号岭南V谷工控科创大厦22楼会议室(二)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现场出席董事4名,董事汪帆先生、董事骆继荣先生、独立董事余鹏翼先生、独立董事李志宏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表决;故现场出席及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共8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益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逐项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19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1)。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广州广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安捷通电梯有限公司、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子公司广州广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增资10,00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6,000万元,安捷通电梯有限公司增资3,000万元,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增资1,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广州广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2,900万元人民币,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内容详见2024年9月19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52)。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94 证券简称:广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8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金沙路9号岭南V谷-工控科创大厦2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朱益霞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董事骆继荣先生、董事汪帆先生、独立董事余鹏翼先生、独立董事李志宏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上述董事均已事前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黄竞监事会主席、蔡浩监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上述监事均已事前请假;

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杜景来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代行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张晓梅女士、副总经理林祥腾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4、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王鹤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王鹤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倪小燕、王素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