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4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河南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通达新材料”)、河南通达久通电缆有限公司、洛阳中盛贸易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南通达宏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宏基”)提供担保额度新增不超过23,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额度在授权期内可循环使用,该担保额度不含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二、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署编号为郑工银铁支(保)字第028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工商银行与通达宏基发生的授信融资业务提供最高额23,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署编号为(2024)广银短贷字第000134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广发银行与通达新材料发生的融资业务提供最高额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通达新材料股东河南浩达铝业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为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在公司审批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全称:河南通达宏基科技有限公司
1.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7MA9MQG6901
1.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1.3、住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766号中兴无线通讯产业园85号楼5层508室
1.4、法定代表人:马红菊
1.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1.6、设立时间:2022年10月28日
1.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进出口;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线、电缆经营;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池零配件生产;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8、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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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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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数值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通达宏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公司全称:河南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2.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81MA4515YE9M
2.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3、住所: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史家湾工业区(310国道与539交叉处东北角)
2.4、法定代表人:陈浩哲
2.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2.6、设立时间:2018年03月26日
2.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8、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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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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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数值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通达新材料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 被担保人:河南通达宏基科技有限公司
1.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支行
1.2、保证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1.3、债务人:河南通达宏基科技有限公司
1.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5、保证金额:不超过23,000万元
1.6、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1.7、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工商银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2、 被担保人:河南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2.1、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2.2、保证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3、债务人:河南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2.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5、保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2.6、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现实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2.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4年9月18日,公司经审议批准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63,00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0,799.56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07%,剩余可担保额度为42,200.44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