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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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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4-074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8日 14点40分

召开地点:公司仁爱楼5楼9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8日

至2024年10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0月8日8点30-11点30

(二)登记地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 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826-2983188、2983049

2、联系传真:0826-2983117

3、联系人:苏银川 汪晶晶 郑思琴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4-072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李光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光金先生因担任独立董事期限即将届满6年,故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5)。

一、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俊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俊勇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其所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俊勇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刘俊勇先生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及工作经验,同意刘俊勇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刘俊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刘俊勇先生简历

刘俊勇,男,独立董事候选人,61岁,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2013年至今任四川大学电气工程专业教授,2023年至今兼任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并于2024年8月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4-071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9日以电子邮箱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和资料,并于2024年9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爱众集团支付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资金利息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4-070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张久龙先生未参加本次董事会。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9日以电子邮箱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和资料,并于2024年9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0人,董事张久龙先生未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名刘俊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已对刘俊勇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认为其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爱众集团支付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资金利息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按年向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爱众集团”)支付2015年-2020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确权资金利息,利率为1.8%/年,计息起始时间为2024年6月5日。其中2024年应支付549.58万元,2025年及以后年度应支付942.14万元。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余正军先生、何腊元先生、刘毅先生和谭卫国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爱众集团支付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确权资金利息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定于2024年10月8日14点40分在公司仁爱楼五楼九号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4)。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4-075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的股本由原来的123,225.9790万股增加至126,165.6994万股,注册资本由123,225.9790万元增加至126,165.699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和于2024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0711816831P

名称: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余正军

注册资本:壹拾贰亿陆仟壹佰陆拾伍万陆仟玖佰玖拾肆元整

成立日期:1999年03月23日

住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渠江北路86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日:水力发电;燃气经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宅室内装饰装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日以相关部门批准文外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供暖服务;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日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4-073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爱众集团支付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

确权资金利息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向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众集团”)支付2015年至2020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确权资金利息。

● 爱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爱众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快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广安爱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含四川广安爱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前锋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岳池爱众电力有限公司2015年至2022年使用了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集团”)投入到爱众集团的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资金共计7.45亿元。2024年6月5日,水电集团与爱众集团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书,完成了2015年至2020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资金共计5.23亿元的确权。因此,公司将向爱众集团支付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确权资金利息,利率为1.8%/年(按当年起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年利率上浮0.30个百分点),计息起始时间为2024年6月5日,其中2024年应支付549.58万元,2025年及以后年度应支付942.14万元。

爱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爱众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

爱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爱众集团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0711815505Q

3.法定代表人:张久龙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5.注册资本:60,625.5853万人民币

6.注册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宁南路2号

7.主要股东

8.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燃气经营等。

9.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41.95亿元,净资产52.98亿元,负债88.97亿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3.27亿元,净利润1.72亿元。(数据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公司与爱众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农网资金贷款服务,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签署相关协议,不会导致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

四、《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投资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丙方:四川广安爱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广安区、岳池县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若水电集团依据与甲方的相关约定,用本次投入的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资金转增甲方股本,则从转增为甲方股本之日起,本次投入的广安区和岳池县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资金作为甲方对乙、丙方享有的债权。

第二条 甲、乙、丙三方均同意,从水电集团以本次投入的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资金转增甲方股本之日起,乙、丙方应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按当年起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年利率上浮0.3个百分点向甲方支付债权利息,按年支付。如果国家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时,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执行。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支付广安区、前锋区和岳池县农网升级改造项目确权资金利息,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爱众集团支付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资金利息的议案》,专门会议认为:该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届时请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爱众集团支付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资金利息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按年向爱众集团支付2015年至2020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确权资金利息,利率为1.8%/年,计息起始时间为2024年6月5日,其中2024年应支付549.58万元,2025年及以后年度应支付942.14万元。关联董事余正军先生、何腊元先生、刘毅先生和谭卫国先生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