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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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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2024-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4-074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医药”或“公司”)控股子公司艾特美(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特美”)拟进行增资扩股,其中:苏州鸿博二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投资人民币5,000万元,苏州东吴产业并购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投资人民币5,000万元,苏州泷韬合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投资人民币300万元。公司就本次增资事项放弃优先认购权。本轮投资前,由博瑞医药对艾特美实施债转股。结合债转股安排及本轮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艾特美的股权比例由57.3600%变更为55.0044%,艾特美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签署相关股东协议等具体事宜。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公司药械组合平台发展,满足艾特美吸入制剂等药械组合产品的研发、产业化资金需求,艾特美拟进行增资扩股。本轮增资共计10,300万元,其中苏州鸿博二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鸿博二期”)拟以人民币5,000万元的价款认购艾特美人民币72.1397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苏州东吴产业并购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吴基金”)拟以人民币5,000万元的价款认购艾特美人民币72.1397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苏州泷韬合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泷韬合智”)拟以人民币300万元的价款认购艾特美4.3284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本轮投资前,由博瑞医药对艾特美实施债转股安排,以人民币5,000万元的债权作为对价认购艾特美72.1397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债转股安排及本轮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艾特美的股权比例由57.3600%变更为55.0044%,艾特美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建栋先生担任鸿博二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十五)项规定,袁建栋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由袁建栋先生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鸿博二期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建栋先生担任鸿博二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十五)项规定,袁建栋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由袁建栋先生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鸿博二期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1、公司名称:苏州鸿博二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公司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3、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博儒鸿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成立日期:2021年7月14日

5、住所: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吴淞江大道111号天运广场1幢1号楼19层1911室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博瑞医药持股40.00%,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00%,北京鸿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6.00%,东吴基金持股15.00%,苏州吴中生物医药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00%,北京博儒鸿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本次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资扩股构成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涉及关联交易,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艾特美(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袁建栋

4、注册资本:2092.05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0年7月9日

6、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B2楼707I单元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进出口;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对艾特美2023年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2024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9、本次交易前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轮增资扩股三名新进投资方以人民币10,300万元认购艾特美人民币148.6078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折合69.31元/注册资本。

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基于投资方对标的公司的发展情况及对其商业价值判断,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交易安排

1、本轮投资前的债转股安排

艾特美及现有股东同意,由博瑞医药按照人民币145,000万元的投前估值对艾特美实施债转股安排,以人民币5,000万元的债权作为对价认购艾特美72.1397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中72.139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金额计入资本公积金。自艾特美及现有股东作出关于同意债转股安排的股东会决议之日起,博瑞医药对艾特美享有的5,000万元债权自动转让给艾特美以完成对新增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

2、本轮投资安排

各方同意,由本轮投资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按照人民币150,000万元的投前估值,合计以人民币10,300万元的价款认购艾特美人民币148.6078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具体地:

(1)鸿博二期以人民币5,000万元的价款认购艾特美人民币72.1397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中人民币72.139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金额计入资本公积;

(2)东吴基金以人民币5,000万元的价款认购艾特美人民币72.1397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中人民币72.139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金额计入资本公积;

(3)泷韬合智以人民币300万元的价款认购公司人民币4.3284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中人民币4.3284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金额计入资本公积。

(二)交割安排

本轮投资方应在本协议所述各项交割前提条件均已成就(或由本轮投资方予以豁免)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向艾特美事先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本轮投资款,每一本轮投资方实际支付本轮投资款之日为该本轮投资方的“交割日”。自交割日起,本轮投资方即基于本次增资而获得的股权享有法律法规、交易文件赋予本轮投资方的各项权利。

(三)违约责任

1、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或任何交易文件项下的义务(包括陈述、保证和承诺义务),或其在本协议或任何交易文件项下的任何声明或保证在重大方面不真实或不准确,则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违约方”)。若艾特美、艾特美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未能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三十(30)个自然日内完全纠正,超过三十(30)个自然日,每逾期一(1)日,艾特美、艾特美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应按本轮增资款的万分之一(0.1%。)向本轮投资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守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对守约一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各艾特美公司方(“赔偿方”)违反其在本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中明确作出的陈述、保证或承诺、或违反其于交易文件下的任何其他义务、或违反适用法律法规而导致本轮投资方(“受偿人士”)直接或者间接遭受、蒙受或发生任何损害、损失、费用和必要开支(包括法律费用和开支以及调查任何权利主张的成本等)(“损失”)的,赔偿方应连带地向受偿人士进行赔偿、为受偿人士提供辩护并使其免受损害。此种赔偿不应对受偿人士根据适用法律赋予的或各方间关于该违约的任何其他协议产生的其他权利和救济造成影响。受偿人士因该违约而享有的权利和救济应在本协议废止、终止或履行完毕后继续有效。

(四)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何争议无法在争议发生后十五(15)天内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于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艾特美主要从事药械组合平台药物的研发、生产,公司将利用该平台重点开发经口吸入、眼科喷雾、经鼻入脑三个方向。目前艾特美研发的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已在国内申报,沙美特罗替卡松吸入粉雾剂临床试验申请已获批,噻托溴铵吸入粉雾剂已经完成中试,艾特美控股子公司艾特申博(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噻托溴铵奥达特罗吸入喷雾剂、噻托溴铵吸入喷雾剂已通过BE试验(生物等效性试验)。本次增资扩股将有助于降低艾特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缓解流动资金压力,助力公司药械组合平台长远发展。

债转股安排及本轮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艾特美的股权比例由57.3600%变更为55.0044%,艾特美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七、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2024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袁建栋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签署相关股东协议等具体事宜。

(三)监事会意见

2024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博瑞医药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其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4-075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7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袁建栋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9月12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6.87%股份的股东袁建栋,在2024年9月1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4年9月1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袁建栋先生提交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将2024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此项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且需进行特别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9月1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启月街299号独墅湖世尊酒店M9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4年9月27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4年9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分别于2024年8月24日、2024年9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4-073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博瑞生物医药泰兴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泰兴”),为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担保金额不超过10,763.27万元(含本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博瑞泰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7,1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博瑞泰兴拟以自用生产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向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本数),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含本数),融资利率不超过4.60%(含本数)。公司及博瑞制药(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制药”)拟为博瑞泰兴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0,763.27万元(含本数),担保期限为3年。租赁期届满,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完全部租金等款项后,以不超过0.10万元(含本数)回购相关资产。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2024年9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办理具体的融资租赁、担保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对上述合并范围内公司2023年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博瑞生物医药泰兴市有限公司

3、担保人: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博瑞制药(苏州)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不超过10,763.27万元(含本数)

6、担保期限:36个月

7、担保的债权范围: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

8、反担保措施(如有):无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博瑞泰兴为公司中间体、原料药的主要生产基地。公司及博瑞制药本次为博瑞泰兴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有助于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博瑞泰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2,1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4.66%,占上市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16.32%。担保均无逾期情形发生。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相关担保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民生证券对博瑞医药拟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4-072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瑞医药”)于2024年9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变更实施主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464,966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8.18元/股。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26,613,081.88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798,784.5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9,814,297.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苏公W[2022]B143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21,981.43万元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吸入剂及其他化学药品制剂生产基地和生物医药研发中心新建项目(二期)对应具体产品为噻托溴铵喷雾剂,设计产能500万盒/年,项目建设主体为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成后拟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博瑞制药(苏州)有限公司进行生产运营。

创新药研发项目实施主体为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创新药制剂和原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建设主体为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苏州园区制剂生产基地建设,对应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174.80万元)和博瑞生物医药泰兴有限公司(负责泰兴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对应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125.20万元)。项目建成后,苏州园区制剂生产基地拟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博瑞制药(苏州)有限公司进行生产运营,泰兴原料药生产基地拟由全资子公司博瑞生物医药泰兴市有限公司进行生产运营。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情况

(一)变更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创新药研发项目实施主体原为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为便于项目管理,现拟变更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博瑞新创生物医药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二)变更实施主体的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博瑞新创生物医药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丹山路78号锡东创融大厦A座302-40

3、注册资本:4285.7143万人民币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进出口;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博瑞医药之全资子公司博瑞新创(苏州)药物研发有限公司持股70%,博瑞医药持股30%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博瑞新创生物医药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变更为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为便于使用、管理募集资金,董事会同意博瑞新创生物医药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变更实施主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变更实施主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投向和建设内容均未发生改变,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4-071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9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9月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何幸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投向和建设内容均未发生改变,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符合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通过盘活现有资产拓展了融资渠道;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且能及时掌握相关情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