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6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嘉定区惠平路505号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李铁山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耿文亮先生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李哲龙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燕珺、邬镇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