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53 证券简称:南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4-043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精工”或“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19日下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1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史建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补选岳国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简历详见附件1)。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补选岳国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岳国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订了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对外投资和担保管理制度》已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是《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为34,800,000.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中期分红金额已超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果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1: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
岳国健,男,1965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1989 年毕业于东南大学研究生院, 硕士研究生,2005 年毕业于中欧国际商学院 EMBA。1989 年 3 月至 1991 年 8 月,先后担任中国常利企业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助理,1991 年 8 月至 1996 年先后担任莱尼电子(厦门)有限公司和莱尼电子(常州)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和副总经理,1996 年至今先后担任莱尼电气线缆(常州)有限公司总经理、莱尼电气线缆(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通讯与基础设施战略事业部总监,莱尼导体科技 (常州)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2022 曾担任星宇股份独立董事,2019 年至今先后任德力导体科技(常州)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岳国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岳国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岳国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53 证券简称:南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4-045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19日下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鹏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是《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为34,800,000.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中期分红金额已超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果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该分配预案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回报,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53 证券简称:南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4-046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现定于2024年10月9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发布通知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9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10月9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6日
7、出席会议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9月2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开发区龙翔路9号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1号楼三楼301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9月27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无需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4年9月27日17:00前送达。
3、登记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开发区龙翔路9号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1号楼二楼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9-67893573
联系传真:0519-89810195
电子邮箱:zhengquanbu@nf-precision.com
邮政编码: 213194
4、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2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53;投票简称:南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9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4年10月9日召开的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授权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本单位(本人)未明确授权的事项由受托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委托权限:
■
说明:
1、请在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中只能选一项,多选则作为废票,未作选择的,则属于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打印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53 证券简称:南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4-044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9日下午14:00
(2) 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上午9:15一9:25, 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上午9:15至2024年9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开发区龙翔路9号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1号楼三楼301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史建伟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 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53人,代表股份134,768,2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2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33,057,8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3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0人,代表股份1,71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1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1人,代表股份5,168,2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457,8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3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0人,代表股份1,71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15%。
7、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史建伟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352,3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14%;反对28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4%;弃权1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2,3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528%;反对28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54%;弃权1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18%。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317,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59%;反对28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7%;弃权1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17,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872%;反对28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51%;弃权1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77%。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指派李文君、柏德凡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全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关于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