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9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788 证券简称:中信出版 公告编号:2024-030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9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炜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公允性、客观性,综合考量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300788 证券简称:中信出版 公告编号:2024-031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9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监事梁景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300788 证券简称:中信出版 公告编号:2024-032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普华永道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公允性、客观性,综合考量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拟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需如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梁晓燕女士,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晓女士,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总额186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156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0万元(含税),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员、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审计费用总额较上一期降低18.42%。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普华永道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报表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普华永道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普华永道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公允性、客观性,综合考量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的议案》,对招标文件及评标方案等内容进行了审议,同意公司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同时,选举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作为评标委员会委员,对参与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审查和评分,对选聘过程进行了监督。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信永中和的从业资质、专业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满足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300788 证券简称:中信出版 公告编号:2024-033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5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格式后附)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网络投票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0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7号嘉铭中心A座18层1810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0月11日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7号嘉铭中心A座5层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函或电子邮件须在2024年10月11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函件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海东

联系电话:010-84156171

电子邮箱:IR@citicpub.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7号嘉铭中心A座5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20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788”,投票简称为“中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按下列指示对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方姓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方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