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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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信建投景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4-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中信建投景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业绩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信建投景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9月20日(含该日)起,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等信息进行更新。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变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二、基金合同相关条款的修订

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五、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来的: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如果今后市场中出现更具有代表性的业绩比较基准,或者更科学的业绩比较基准,或者该基准利率停止发布,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作相应调整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修订为: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如果今后市场中出现更具有代表性的业绩比较基准,或者更科学的业绩比较基准,或者该基准利率停止发布,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作相应调整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重要提示

1、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持有人大会。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在本公司网站(www.cfund108.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在本公司网站(www.cfund108.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fund108.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108-10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0日

中信建投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

大额申购(含大额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送出日期:2024年9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公告就中信建投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1914)、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6845)的大额申购(含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限制,即自2024年9月23日起单日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中信建投聚利A或中信建投聚利C的金额均不应超过10万元。单日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中信建投聚利A或中信建投聚利C的金额超过10万元(不含),基金管理人有权全部或部分拒绝。自2024年10月8日起,该基金将恢复办理正常大额申购(含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108-10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fund108.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0日

中信建投稳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送出日期:2024年9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中信建投稳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中信建投稳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无收益分配比例的限制。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4年9月2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基金管理人将于2024年9月24日将红利款划入销售机构账户。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处于封闭运作期,权益登记日不能提交申购、赎回等申请。

(2)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得以2024年9月23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在权益登记日及以后的修改对本次分红无效。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24年9月20日15:00之前到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办理分红方式变更手续。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中信建投稳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信建投稳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情况。

(6)销售机构及咨询方式

1)直销机构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cfund108.com

联系电话:4009-108-108

2)代销机构

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相关信息详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7)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