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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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4-042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9月6日以电话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9月19日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9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9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4-043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9月6日以电话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9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臧庆佳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4-044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2.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审计需要,公司聘请容诚为2024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2024年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宜进一步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3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 1 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5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9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书彦,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安徽建工(600502)、交建股份(603815)、双枪科技(001211)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任思仆,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5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复核人:陈君,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挖金客、赛科希德、凯德石英、康比特等12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与容诚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65万元(含税)(其中:2024 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50万元,2024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拟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括

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经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容诚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容诚所符合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报审计的要求,同意聘任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要求。董事会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

3、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4-045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决议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8日(周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年10月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寨里村西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09月2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26日9:00一11:30、14:00一16:00

3、登记地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传真应在2024年9月26日16:00前传真至公司证券办公室或发送邮件至shuangtashipin@shuangtafood.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

1、会议联系人:师恩战、张静静

联系电话:0535-8938520

邮 箱:shuangtashipin@shuangtafood.com

传 真:0535-2730726

2、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股东参会登记表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1,投票简称:双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方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下列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弃权或者反对,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单位(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单位公章(签名):

委托日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姓名):

地址:

有效证件及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股东盖章(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