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31 证券简称:恩威医药 公告编号:2024-052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9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薛永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昌都总部建设项目”已建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董事会同意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157.80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予以注销。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增开募集资金专户暨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方便资金调度,以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董事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四川恩威制药改扩建项目”在项目原有募集资金专户的基础上,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在相关银行新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共同用于存放和使用“四川恩威制药改扩建项目”专项资金,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上述相关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因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注册资本由70,138,359股增至102,891,887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的具体手续。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6)。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301331 证券简称:恩威医药 公告编号:2024-053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9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长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增开募集资金专户暨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开募集资金专户暨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方便资金调度,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开募集资金专户暨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事项。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 9 月 20日
证券代码:301331 证券简称:恩威医药 公告编号:2024-055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库存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该方案已于2024年5月23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70,138,359股增至102,891,887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变更需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现对《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5月)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301331 证券简称:恩威医药 公告编号:2024-054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86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4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80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2,69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9,741,650.7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2,950,349.21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13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当日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2CDAA30417)。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2年9月,公司及子公司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科技支行及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1日,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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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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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尾差系小数点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昌都总部建设项目”,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2024年8月31日,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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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严格把控采购、建设等环节,有效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产生了一定的利息,且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后续安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昌都总部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其进行结项,并将相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节余资金1,157.80万元(含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按转出当日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事项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前,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少量尾款将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进行支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节余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对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账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昌都总部建设项目”进行结项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公司整体规划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司发展,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昌都总部建设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301331 证券简称:恩威医药 公告编号:2024-056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0月10日(星期四)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10月10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0日(星期四)。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9月2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双华路三段458号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册及编码如下表:
■
2、审议与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本次提案中,议案1.00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议案2.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和会务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10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双华路三段458号公司办公楼4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谯莉
联系电话:028-85887067
联系传真:028-85887067
电子邮箱:ir_ew@enwei.com.cn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双华路三段458号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9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1331”,投票简称为“恩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0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9:15一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本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无指示,请受托人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
附注:
1、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2、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附件3: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
1.请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 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