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9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关于调整鹏扬淳熙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在直销柜台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公告

2024-09-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鹏扬淳熙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鹏扬淳熙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9月23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调整鹏扬淳熙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直销柜台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自 2024年9月23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止,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首次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限额调整为 1元。

二、其他事项

1、本次调整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仅针对本公司直销柜台业务。

2、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3、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py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968-66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请投资者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