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转让控股子公司汇通金科51%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4-054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转让控股子公司汇通金科51%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汇通金科51%股权的议案》,因江苏汇通金科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3631,证券简称:汇通金科)呼叫中心业务与公司人工智能战略关联度相对较小,为回笼资金并更好的聚焦主业,董事会同意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汇通金科51%股份(合计52,040,816股),挂牌转让总价不低于181,102,039.68元,最终成交价格以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摘牌价为准。(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3年10月,公司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汇通金科51%的股份,挂牌底价为18,110.203968万元。2023年12月,江苏运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运发”)以181,102,039.68元摘牌并签署了《股份转让合同》。(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4年8月27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出具的《关于汇通金科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股转函【2024】2395号)。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9月2日、9月10日向江苏运发出具《关于敦促支付汇通金科项目股权转让款的函》及《关于要求支付汇通金科项目剩余股权款项的催告函》,敦促、催告江苏运发支付股份交易价款及相应违约金,江苏运发均未回复函件及履行付款义务。(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交易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与江苏运发签署的《股份转让合同》,江苏运发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的,应向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超过30日,公司有权要求江苏运发按照本合同交易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截至2024年9月19日,江苏运发未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付款义务,且逾期付款超过30日,根据《股份转让合同》的约定,公司决定解除《股份转让合同》。公司已于2024年9月19日以快递方式向江苏运发出具《关于解除股份转让合同的通知》,并保留进一步追究江苏运发违约责任的权利。
三、本次交易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终止是根据《股份转让合同》履行的合法手续,本次交易未收到股份转让款、未办理工商变更等手续,公司持有汇通金科51%股份,是汇通金科的控股股东。目前汇通金科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本次交易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对汇通金科的管理控制,提升其与公司其他业务间的协同效应。
特此公告!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