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7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湖北通格微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通格微”)、廊坊宝昂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宝昂”),为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沃格光电”)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情况:本次发生担保金额为19,2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200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73,000万元和600万美元,按照2024年9月20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7.0644元计算,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等值人民币77,238.6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14%,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廊坊宝昂其他少数股东青岛嘉昂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其持有廊坊宝昂49%的持股比例为公司本次为廊坊宝昂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额之和)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进展情况
1.对湖北通格微银团项目贷款提供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门支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门分行签订了《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合同》,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为50,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近期,湖北通格微向上述银行发生借款17,000万元人民币,沃格光电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7,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2.对廊坊宝昂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进展情况
为保障廊坊宝昂日常经营需要的融资正常开展,在年度担保计划额度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宝昂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宝昂”)累计新增为廊坊宝昂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了总计人民币1,200万元的担保,公司对廊坊宝昂的担保存在反担保。
3.对廊坊宝昂向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进展情况
为保障廊坊宝昂日常经营需要的融资正常开展,在年度担保计划额度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宝昂累计新增为其全资子公司廊坊宝昂向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空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了总计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具体担保进展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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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团项目贷款及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湖北通格微公司申请的银团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且为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团项目贷款及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2.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生产经营业务提供不超过等值418,8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或反担保。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贷款、承兑、票据等其他融资业务及子公司购销等生产经营业务,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湖北通格微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湖北通格微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9006MABQHL4U1U
成立时间:2022-06-17
注册地址:湖北省天门市侯口办事处创新大道37号
法定代表人:刘松林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设计;新材料技术研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沃格光电持有湖北通格微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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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廊坊宝昂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廊坊宝昂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1MA09PUTX8B
成立时间:2018-01-24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合道15号
法定代表人:于尧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电产品生产、研发、销售;销售: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绝缘制品、金属材料、电子专用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光电产品生产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普通货物道路货运;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廊坊宝昂是北京宝昂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北京宝昂51%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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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对湖北通格微银团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1.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合同
(1)协议签署人:
借款人:湖北通格微
贷款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门支行(牵头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门分行
(2)贷款额度:全体贷款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总计本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0元的中长期贷款额度。
(3)贷款用途:借款人应当将提取的每笔贷款资金用于“芯片板级封装载板制造项目”,前提是贷款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贷款人相关制度的规定。
(4)贷款利率:本合同项下每笔贷款资金的利率为每一个利率确定日当日的5年期以上LPR-20BP。
(5)银团费用: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当支付的银团费用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门支行银团安排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门分行银团参加费。
银团安排费/参加费的计算方式为:安排费/参加费=借款人实际贷款金额*贷款期限(以实际发放借据为准)*0.45%(年化)。
2.担保合同
(1)担保协议签署人:
债权人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门支行
债权人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门分行
保证人:沃格光电
(2)担保范围: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贷款资金的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银团成员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限: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根据融资文件约定,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融资文件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对廊坊宝昂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沃格光电、北京宝昂为廊坊宝昂签订的担保合同
(1)签署人:
保证人:沃格光电、北京宝昂
受信人:廊坊宝昂
授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开发区支行
(2)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5)保证期间:
①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② 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③ 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三)对廊坊宝昂向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北京宝昂为廊坊宝昂签订的担保合同
(1)签署人:
保证人:北京宝昂
受信人:廊坊宝昂
授信人: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空港支行
(2)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贷款人为实现债权发生的的实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5)保证期间:
① 对于在上述最高额期限内发生的主合同项下的单笔借款,保证期间自单笔借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② 若发生主合同约定的情形或发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贷款人依法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湖北通格微银团项目贷款提供担保,主要为支持通格微公司项目建设,上述担保有利于增强湖北通格微融资能力,为其“年产100万平米芯片板级封装载板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项目产能建设顺利开展,推进公司玻璃基TGV技术在半导体先进封装以及新一代半导体显示等产品的市场推广以及产业合作进度,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及北京宝昂本次对廊坊宝昂的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廊坊宝昂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及北京宝昂对廊坊宝昂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廊坊宝昂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担保事项,上述担保亦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系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发生,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担保无需董事会另行审议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额之和)为137,000万元人民币和600万美元,对外担保余额为73,000万元人民币和600万美元(均为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的担保)。按照2024年9月20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7.0644元计算,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对外担保余额分别为等值人民币141,238.64万元、77,238.6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2.65%、56.14%。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6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30日(星期一)下午 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23日(星期一)至09月27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mail@wgtechjx.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0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9月30日下午15:00-16:3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上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30日下午15:00-16: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易伟华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代行)胡芳芳女士、独立董事李汉国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 投资者可在2024年09月30日下午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 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23日(星期一)至09月27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mail@wgtechjx.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韩亚文
电话:0769-22893773
邮箱:mail@wgtechjx.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5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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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二)2024年6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在约定的申报时间内,无债权人申报债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1人,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3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3.79万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9月25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2,862,333股变更为222,849,333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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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公司本次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的程序。公司本次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回购注销安排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股份注销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