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0516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4-065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徐鹏先生、吴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徐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吴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徐鹏先生和吴锋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徐鹏先生、吴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邱亚鹏先生、李虓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若李虓先生当选公司董事,将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4-066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徐鹏先生、吴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徐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吴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徐鹏先生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吴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徐鹏先生、吴锋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徐鹏先生和吴锋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70,560股,吴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对徐鹏先生、吴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邱亚鹏先生、李虓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若李虓先生当选公司董事,将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亚鹏先生、李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1日
附:候选董事简历
邱亚鹏先生简历
邱亚鹏,男,198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董事局秘书处处长、董事局秘书、董事局主席助理;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虓先生简历
李虓,男,198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政府秘书科主任科员、十陵街办主任助理、政府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国资办监事会主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炭素材料研究院院长助理、院长;成都方大炭素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经理,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现任成都方大炭素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4-067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10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方大炭素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10日
至2024年10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于2024年9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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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他人出 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 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 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4年10月9日(星期三)上午 9:00一12:00、下午 14: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和联系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0931-6239195
传真:0931-6239221。
六、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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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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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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