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比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逸飞激光 公告编号:2024-056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比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红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13元(含税)调整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247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
● 本次调整原因:自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故本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对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8月6日,公司总股本95,162,608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1,335,692股后的股本93,826,916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197,499.08元(含税)。2024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1%。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335,692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逸飞激光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自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由1,335,692股增加至3,087,416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
依据上述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变动情况,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对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拟以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95,162,608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3,087,416股后,公司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调整为92,075,192股。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13元(含税)调整为0.13247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最终参与分配的公司股份总数=12,197,499.08元÷92,075,192股≈0.13247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
2、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0.13247×92,075,192≈12,197,200.68元(含税,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每股现金红利为0.13247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利润分配总额为12,197,200.68元(含税,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