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48 证券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2024-076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
债券代码:240067 债券简称:G23深高1 债券代码:241018 债券简称:24深高01 债券代码:241019 债券简称:24深高02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68号汉京金融中心46楼本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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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司股份总数为2,180,770,326股,其中1,433,270,326股为A股,747,500,000股为H股。在审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第1项议案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第1项议案时,深圳国际其关联人/联系人所持有的股份已回避表决且不计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内。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执行董事兼总裁廖湘文主持,所审议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6人,其中董事廖湘文、吕大伟和独立董事李飞龙、缪军、徐华翔、颜延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姚海、戴敬明和李晓艳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文亮因个人休假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其中监事王超、叶辉晖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林继童因个人休假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副总裁王绍良、杜猛、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赵桂萍出席了本次会议;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及登记公司(香港)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深圳国际及其关联/联系人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中已回避表决,并已在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第1项议案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第1项议案中回避表决。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了以下第1项议案,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了以下第2和3项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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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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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逐项审议)关于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主体工程第1、5、6合同段施工合同的议案
3.01 议案名称:第1合同段施工合同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2 议案名称:第5合同段施工合同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3 议案名称:第6合同段施工合同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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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会议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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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
会议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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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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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已获得超过三分之二票数的同意,获正式通过为特别决议案;议案2、3已获得超过一半票数的同意,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会议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之情况。
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1已获得超过三分之二票数的同意,获正式通过为特别决议案。会议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之情况。
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1已获得超过三分之二票数的同意,获正式通过为特别决议案。会议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之情况。
关联A股股东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广惠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及实益关连H股股东Advance Great Limited(晋泰有限公司)已对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第1项议案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第1项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计A股1,066,239,887股及H股58,194,000股。
有关上述议案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会议资料》,或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4年7月26日和8月23日的公告,及日期为2024年8月23日的通函。上述公告及资料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披露。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园园、魏贞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1、 关于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之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