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6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10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10日
至2024年10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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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9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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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为非法人的其他组织,应由授权代表人出席会议。授权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0-16:30。登记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10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电话:0573-87618171
传真:0573-87619008
邮箱:cf_info@cnlampholder.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10号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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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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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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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1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9月20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1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24年9月14日以现场送达及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后续事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2024年11月8日至2025年11月7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丁闵先生、张锐女士、刘余先生、魏一骥先生、童小燕女士、陆伟先生(候选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倪筱楠女士、王世权先生、温其东先生(候选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倪筱楠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广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全资孙公司奈曼旗广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是为满足其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融资需求,符合同行业项目融资要素的普遍要求,有利于提高下属公司融资能力。公司能够对子孙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关规定的要求,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上述担保事项的变更充分体现了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于公司发展的信心与支持,总体上有利于保障“晨丰转债”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本议案尚需经“晨丰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魏一骥先生回避表决。
6.《关于修订〈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为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利益和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更加便利地履行职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上市公司实践,董事会同意公司修订《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后的条款自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尚需经“晨丰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3日
附件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丁闵先生,汉族,1978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99年10月至2004年12月任香港艺林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5年2月至2015年10月任辽宁金麒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5月至今任上海华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0月至今任金麒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赤峰新金色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5月至2018年1月任辽宁金色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辽宁金麒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通辽市玉丰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奈曼旗融丰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1年5月至今任通辽金麒麟新能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1年5月至2023年8月任辽宁金麒麟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通辽通辽联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2年7月至2023年8月任辽宁华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2年7月至2023年8月任辽宁华诺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2年8月至今任通辽广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2年8月至今任奈曼旗广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任神州(辽宁)氢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通辽市旺天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通辽市汇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通辽市汇集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赤峰东山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赤峰松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赤峰启航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3年6月至今任赤峰辰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3年6月至今任赤峰鑫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3年8月至今任科尔沁左翼中旗恒硕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3年8月至今任科尔沁左翼中旗鸿泰发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3年8月至今任科尔沁左翼中旗泰阳发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3年8月至今任北方电网(内蒙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辽宁华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7月至今任辽宁华诺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9月至今任神州(辽宁)氢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辽宁金麒麟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8月至今任青海国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4年8月至今任北方电网(陕西)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张锐女士,满族,1983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05年2月至2015年10月任辽宁金麒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0月至2023年8月任金麒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金麒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上海华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余先生,满族,1988年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任辽宁普天能源发电集团亿峰售电有限公司业务主管;2018年4月至今任国盛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9年8月至今历任奈曼旗广星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长;2020年6月至今任金麒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通辽国盛供电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22年6月至今任北票市国盛配售电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国盛(辽宁)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辽宁国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辽宁国盛售电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赤峰玉龙供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巴林右旗庆州供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4年4月至今任农安国盛电力供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4年6月至今任辽宁盛帆新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7月至今任北方电网(吉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4年7月至今任北方电网(甘肃)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24年7月至今任北方电网(张掖)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24年8月至今任北方电网(新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8月至今北方电网(陕西)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经理。
魏一骥先生,汉族,1990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13年6月至2015年11月任浙江晨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11月至2018年4月任公司董事、研发中心主任;2018年4月至2023年4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4月至2023年8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6月至今任温州益澄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6月至今任温州益澄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童小燕女士,汉族,1984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07年6月至2012年11月任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2012年12月至2020年4月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沈阳分所项目经理、质监部主任;2020年5月至2022年2月任金麒麟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2年3月至今任金麒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6月至今任金麒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4年6月至今任辽宁盛帆新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陆伟先生,汉族,1974年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01年6月至2003年3月任海宁晨丰灯头有限公司机修工;2003年3月至2010年10月任江西晨航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10年10月至2015年11月先后担任浙江晨丰科技有限公司企管部助理、行政部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浙江道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2023年9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附件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倪筱楠女士,汉族,1967年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84年9月至1993年7月任沈阳财经学院讲师;1996年9月至2003年6月任沈阳大学讲师;2003年7月至2017年11月任沈阳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7年12月至今任沈阳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2020年6月至2022年4月任金麒麟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世权先生,汉族,1977年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10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东北大学教师(副教授);2015年1月至今任东北大学教师(教授);2016年8月至2022年8月任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沈阳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沈阳中德园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温其东先生,汉族,1982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07年3月至2022年12月任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副秘书长;2019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2023年2月任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广东光亚照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兼首席研究员;2023年12月至今兼任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低碳照明研究中心副主任;2024年至今兼任国际照明商业联合会CILCA执行会长。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5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事项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可转债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的发行上市及担保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955号文核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公开发行了41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1,50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387号文同意,公司41,500.00万元可转债已于2021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晨丰转债”,债券代码“113628”。
根据《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采用股权质押担保方式,由公司股东香港骥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骥飞”)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作为质押资产担保。担保范围为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债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香港骥飞为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基础上择机增加适当增信方式用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香港骥飞持有的可出质股份数少于需出质股份数时,海宁市求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求精投资”)就差额部分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作为质押资产提供补充担保。
截止公告披露日,香港骥飞已质押其持有的39,523,810股公司股票为上述可转债提供担保。
(二)可转债担保事项变更的原因及情况
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8月13日期间,香港骥飞质押股票的市场价值出现连续30个交易日持续低于晨丰转债尚未偿还本息总额的110%的情形。为保障公司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利益,经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人、质权人代理人中德证券与公司、香港骥飞、求精投资、魏一骥等协商,拟变更可转债的出质人和担保物,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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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出质人、担保物的变更由相关出质人与质权人代理人中德证券签署质押协议或解除质押协议,以使变更后的担保物价值与本次可转债未偿还本金总额的比率高于120%。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魏一骥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经“晨丰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上述出质人中,香港骥飞系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魏一骥先生系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魏新娟女士之子,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事项中,公司无偿接受上述关联方为公司发行的“晨丰转债”提供担保,且不提供反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事项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三、变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可转债担保事项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关规定的要求,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上述担保事项的变更充分体现了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于公司发展的信心与支持,总体上有利于保障“晨丰转债”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4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奈曼旗广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新发电”)。被担保人广新发电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孙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37,000万元,未超过年度预计担保额度。截至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广新发电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全资孙公司,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根据下属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同意为全资孙公司广新发电提供总担保额度不超过37,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授信额度内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本次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未超过年度预计担保额度。截至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二)决策程序
公司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广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星发电”)拟为广新发电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预计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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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奈曼旗广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25MA7YPA899Q
3.成立时间:2021年06月04日
4.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5.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镇房产49号天浩家园小区07号
6.法定代表人:丁闵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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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广新发电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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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后续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尚未签署相关保证合同。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丁闵先生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满足其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融资需求,符合同行业项目融资要素的普遍要求,有利于提高下属公司融资能力。上述全资孙公司作为公司新能源业务的项目公司,因行业通行融资比例为项目公司出资占比约20%,金融机构融资占比约80%,因此项目公司资产负债率目前超过70%。项目公司的项目融资贷款通常为长期贷款,项目建成后能够较好的覆盖融资本息。公司能够对全资子、孙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获得9票同意,不存在弃权或反对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人民币84,100万元,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06%;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3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5月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并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3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7日)。
鉴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仍在办理中,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拟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2024年11月8日至2025年11月7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2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9月20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1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24年9月14日以现场送达及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德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2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后续事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2024年11月8日至2025年11月7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并由监事会提名马德明先生、齐海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关规定的要求,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上述担保事项的变更在总体上有利于保障“晨丰转债”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本议案尚需经“晨丰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修订〈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为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利益和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更加便利地履行职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上市公司实践,监事会同意公司修订《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后的条款自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尚需经“晨丰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3日
附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马德明先生,汉族,1976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13年9月至2022年2月任金麒麟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5年9月至今任金麒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2月至今任金麒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齐海余先生,蒙古族,1976年生,中国国籍,中专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99年1月至2021年5月任国网奈曼旗供电公司外线线路检修班长;2021年6月至今任奈曼旗广星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运检部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奈曼旗广星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