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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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93 证券简称:润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9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18日通过书面文件、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董事林子伟先生以通讯形式参与本次会议。董事长赵贵钦先生为会议主持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投入产出监管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布局,扩展业务范围,扩大产能,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整体经营能力,巩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成功竞得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生物医药创新园,凤亨一路以北,凤亨二路以南,康联三路以西ZSCB-E3-3地块。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人民币7亿元建设“润本智能智造未来工厂项目”,本次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办公区、研发区、生活区、生产制造区、园区配套工程,用于开展个护用品、化妆品制造、医疗器械和医药制造产品的研发及生产等。

现公司需与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签订《关于ZSCB-E3-3地块的投入产出监管协议》,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订该协议并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关于签署投入产出监管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关于ZSCB-E3-3地块的投入产出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93 证券简称:润本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32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投入产出监管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润本智能智造未来工厂项目

● 投资金额:7亿元人民币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及实施进度等均为预估值,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经营计划、资金情况及协议条款分步实施。

2.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国家或地方政策变化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布局,扩展业务范围,扩大产能,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整体经营能力,巩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投入产出监管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人民币7亿元建设“润本智能智造未来工厂项目”,本次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办公区、研发区、生活区、生产制造区、园区配套工程,用于开展个护用品、化妆品制造、医疗器械和医药制造产品的研发及生产等;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称“甲方”)签署《关于ZSCB-E3-3地块的投入产出监管协议》(以下称“本协议”)。同日,公司与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签署了本协议。

根据《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E栋2楼

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甲方: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乙方: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名称:润本智能智造未来工厂项目。

(二)建设内容:办公区、研发区、生活区、生产制造区、园区配套工程等。

(三)投资规模:总投资约7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5.5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1.5亿元。

(四)投资方: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459.3314万元。

(五)项目用地: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生物医药创新园,凤亨一路以北,凤亨二路以南,康联三路以西ZSCB-E3-3地块,面积约32,95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24年9月23日,公司已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六)主要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依法取得项目用地后,严格按照项目规划要求独立完成该地块的开发利用,如乙方需转让或与第三人合作开发建设项目用地及建(构)筑物(包括地上及地下建筑)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2、在土地出让期限内,未经甲方或本区相关职能部门评估审核并书面同意,乙方或投资方不得私自转让公司股权、注销公司或以破产、资产置换、股权质押、股权抵押、重组、兼并等形式变相转让项目用地使用权。

3、乙方承诺在项目用地实际交付后 6 月内动工建设,在用地实际交付后 4 年内投产运营,项目投产运营后 1 年内达产(规模运营)。

4、乙方承诺按照约定完成投资强度及相关经济指标要求。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承诺,甲方或本区相关职能部门有权采取暂停办理项目后续相关手续,停发乙方有关优惠奖励,并视具体情况收回已发放的优惠奖励等措施。

2、若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承诺,则甲方或本区相关职能部门有权将乙方及乙方的关联企业以及二者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组织或自然人的信用信息纳入企业信用档案,作为各审批、监管部门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性措施的重要依据。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发放,限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严格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等。

3、本项目投产年及达产年,乙方承诺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不到本协议约定,乙方应在一年内改正,如一年内仍然未达到承诺的,甲方监管部门通报全区相关职能部门,并有权停发乙方有关优惠奖励,直至经核查投资强度达到约定的要求。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1、拓展生产能力:随着公司所处行业的国内市场不断扩大和消费者对产品需求的不断增长,公司计划通过拓展业务范围和扩大生产规模以满足市场需求。本项目的建设将扩大公司产能,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从而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为公司业务的未来长期增长和市场竞争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2、技术创新与产品升级:公司一直致力于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本项目的建设将引入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增强公司的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3、多元化产品线,增强抗风险抵御能力:本项目的建设将使公司将丰富产品组合,实现生产多样化,将有助于分散经营风险并增强公司面对市场波动的韧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多元化战略将使公司更好应对市场和行业挑战,确保业务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发展。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从长远利益出发做出的审慎决策,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明确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积极防范与应对,保障公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本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及实施进度等均为预估值,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经营计划、资金情况及协议条款分步实施。

2、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国家或地方政策变化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如能顺利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产品创新实力,提高公司的产能,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满足消费者不断增长的多样化需求,对公司中长期发展具有积极影响。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ZSCB-E3-3地块的投入产出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