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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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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24-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24-039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EMAIL)向公司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9月23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衡先生召集召开和主持。公司共有8名董事,全体8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陈衡先生担任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2 李彧先生担任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3 夏光先生担任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4 刘宇锋先生担任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5 林子尧先生担任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6 宋亚莉女士担任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在2024年9月2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以上各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于梅女士担任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 胡云华先生担任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3 赵唯女士担任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在2024年9月2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以上各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股东大会通知详情请见在2024年9月2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3)。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24-040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Email)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宜周先生召集召开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孙宜周先生担任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2 刘罕先生担任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在2024年9月2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以上各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24-041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原定任期为2022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1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名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陈衡先生、李彧先生、夏光先生、刘宇锋先生、林子尧先生、宋亚莉女士6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于梅女士、胡云华先生、赵唯女士3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于梅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不会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胡云华先生、赵唯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明,两位均已承诺参加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明。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与其他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义务。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第八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衡:中国公民,男,55岁,硕士,历任中国纺织品进出口总公司会计,中国金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上海金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上海紫竹半岛地产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海紫竹信息数码港公司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竹数字创意港公司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竹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竹国际教育园区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高新文体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竹小苗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竹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竹小镇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竹健康产业港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竹酒店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竹城区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纳米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监事。陈衡不持有威尔泰的股份;除上述任职经历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李彧:中国公民,男,54岁,硕士,历任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特别助理、总裁助理、董事、副总裁,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威尔泰董事、董事长,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副总裁,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紫竹高新小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小苗朗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紫燕机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航民用航空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朗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紫晨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肥朗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江产业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晨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小苗朗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上海朗越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上海熙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李彧持有威尔泰110,000股股份,除上述任职经历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夏光:中国公民,男,51岁,博士,历任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上海紫竹信息数码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紫竹数字创意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紫竹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夏光不持有威尔泰的股份;除上述任职经历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刘宇锋:中国公民,男,48岁,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电话发展有限公司投资部内审,九五资讯有限公司咨询顾问,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部长、部长、投资服务中心总监,现任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服务总监。刘宇峰不持有威尔泰的股份;除上述任职经历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林子尧:中国公民,男,43岁,博士,历任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副总经理,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书记,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董事、投资银行部总经理,中银粤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SAIFAMC(赛富资管)管理合伙人,SAIFAMC Hong Kong Limited(赛富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西藏赛富合银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赛富合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州赛富建鑫中小企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委派代表,上海小苗朗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岭南商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中山大学商学院金融专业硕士行业导师。林子尧不持有威尔泰的股份;除上述任职经历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宋亚莉:中国公民,女,35岁,硕士,历任广州赛富合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助理、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投资总监,现任广州赛富合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长沙中建兴业城市建设工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委派代表、禅城东部商务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禅城区盈瑞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禅城区新圣商务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宋亚莉不持有威尔泰的股份;除上述任职经历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于梅:中国公民,女,54岁,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上海市会计领军人才,历任徐州徐港电子企业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审计主管、子公司财务经理,江苏天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审计主管、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赛特威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高校特聘导师。于梅不持有威尔泰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要求。

胡云华:中国公民,男,57岁,本科,执业律师,历任湖北书院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旭波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天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嘉富诚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上海嘉富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党支部书记。胡云华不持有威尔泰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要求。

赵唯:中国公民,女,53岁,硕士,执业律师,历任上海市银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上海永盈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唯不持有威尔泰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要求。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24-042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原定任期为2022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1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提前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并推荐孙宜周先生、刘罕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以上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述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后续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

2、在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第八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孙宜周:中国公民,男,55岁,硕士,历任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法律事务部总经理、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上海上市公司协会监事长委员会副主任。孙宜周不持有威尔泰的股份;除上述任职经历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刘罕:中国公民,男,53岁,硕士,历任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经理、总经理、公司监事、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战略研究部总经理,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紫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阳光大酒店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紫江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刘罕不持有威尔泰的股份;除上述任职经历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24-043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召开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情况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10月9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拟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9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虹中路263号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9月2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以上提案均为累积投票提案,公司将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对每一位候选人分别进行投票。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虹中路263号一楼大厅;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地址:上海市虹中路263号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邮编:201103

联系人:陈衡

电话:021-64656465

传真:021-6465682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58 投票简称:威尔投票

2、填报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