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5388 证券简称:均瑶健康 公告编号:2024-054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蒋海龙持有公司股份732,2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2%;董事朱晓明持有公司股份793,2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2%;董事兼副总经理罗喜悦持有公司股份976,2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3%;监事陈艳秋持有公司股份183,0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0%;监事朱鹏飞持有公司股份244,0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1%;副总经理向卫兵持有公司股份488,1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1%;财务负责人崔鹏持有公司股份183,0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0%。
上述股份来源于宁波汝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汝贤”)解散清算后,将其名下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各合伙人名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4年9月23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因个人资金需求,蒋海龙、朱晓明、罗喜悦、陈艳秋、朱鹏飞、向卫兵、崔鹏
(以下简称“减持主体”)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上述减持主体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899,7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50%。上述减持主体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分别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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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方式取得包括:公司原股东宁波汝贤解散清算后,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非交易过户取得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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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计划减持数量为因宁波汝贤解散非交易过户取得的股份。
注2: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蒋海龙、朱晓明、罗喜悦,监事陈艳秋、朱鹏飞,高级管理人员向卫兵、崔鹏在《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适用规定的,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拟减持股份时出现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规定不得减持情形的,将根据监管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进行相关减持。
(2)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前述承诺。承诺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规定,并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因未履行上述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减持计划系减持股东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