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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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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1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自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9月19日(以下简称“本期”)对外增加担保金额40,750.00万元,减少担保金额37,400.00万元,本期新增担保净额为3,350.00万元,被担保人主要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 截至2024年9月19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其他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91,469.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86.61%。

● 本期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 本期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况

(一)新增担保进展情况

自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9月19日,公司及子公司新增担保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使用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注:公司及子公司本期对子公司增加金融机构授信担保金额11,000.00万元,减少金融机构授信担保金额26,000.00万元,本期新增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净额为 -15,000.00万元。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业务履约担保的进展情况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业务履约担保的进展情况

2024年8月6日,公司向福清市汇融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具了《担保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清星马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龙岩永定冠马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泉州正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福建三渔养殖有限公司、福清祥马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福清鳗鲡堂养殖有限公司等提供业务合同履约保证责任,担保的最高额为5,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024年8月27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天马福荣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福荣”)与福清市汇融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浮动抵押合同》,约定天马福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渔养殖有限公司向福清市汇融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抵押担保,主债权额为5,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024年8月27日,公司向益海嘉里(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出具了《保证担保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金屿进出口有限公司、广东福马饲料有限公司等提供业务合同履约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合计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1,5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华龙集团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集团”)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业务履约担保的进展情况

2024年7月23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龙集团与黑龙江象屿农业物产有限公司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华龙集团为其控股子公司向黑龙江象屿农业物产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提供业务合同履约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合计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2,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约期限届满后两年之日止。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2024年8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诏安升马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诏安升马”)、诏安福马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诏安福马”)、诏安双马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诏安双马”)与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租赁”)签订了《售后回租合同》,将其部分生产设备及设施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海尔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8,085.00万元。同时,公司与海尔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同意为承租人诏安升马、诏安福马、诏安双马履行相应义务向出租人海尔租赁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止。

2024年8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建宁濉溪圳头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宁濉溪”)、建宁鳗鲡堂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宁鳗鲡堂”)与海尔租赁签订了《售后回租合同》,将其部分生产设备及设施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海尔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7,665.00万元。同时,公司与海尔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同意为承租人建宁濉溪、建宁鳗鲡堂履行相应义务向出租人海尔租赁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止。

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2024年8月23日,公司与广州白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白云融资”)签订了《最高额质押反担保合同》,广州白云融资为向公司及子公司购买饲料的商户(以下简称“下游客户”)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同意以公司缴存的保证金金额为限为下游客户向公司采购饲料向广州白云融资提供保证金质押反担保,合计担保的最高保证金金额为500万元。

(二)实际担保余额情况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使用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9月19日,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使用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52,308.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合计数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业务履约担保的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9月19日,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业务履约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8,119.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9月19日,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1,041.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的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9月19日,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和业务履约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包括:

1、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资金交易、买方信贷、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等)提供担保43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3亿元额度的授信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亿元额度的授信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亿元额度的授信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额度的授信担保。

2、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6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7亿元额度的履约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0.8亿元额度的履约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0.65亿元额度的履约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85亿元额度的履约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担保业务类型包含由公司或子公司直接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由第三方担保机构为子公司或公司的相关业务提供担保,公司或子公司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上述总担保额度仅为预计最高担保额度,上述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在预计额度内,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含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3、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9亿元的担保,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6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0.8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0.8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0.8亿元的担保额度。本次融资租赁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每笔融资期限根据单笔融资租赁业务的期限确定。

4、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2亿元。担保业务类型包含由公司或子公司直接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由第三方担保机构为公司及子公司的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或子公司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5月2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2024-041、2024-042、2024-043、2024-061)。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和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有助于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相关子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9月19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91,469.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86.61%。其中:(1)公司及子公司对其他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总余额为152,308.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90%;(2)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总余额为18,119.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0%;(3)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1,041.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52%;(4)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