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近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4-063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近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核查到公司监事周杰先生母亲艾小林女士于2022年9月30日至2024年7月9日期间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现将本次短线交易的情况详细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艾小林女士系公司监事周杰先生母亲,同时也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神驰机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9月30日至2024年7月9日期间,艾小林女士累计买入公司股票7,900股,卖出20,340股,目前尚持有5,200股,交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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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2年9月27日,艾小林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10,080股。
注2:2023年10月17日,艾小林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7,560股。
经计算,艾小林女士累计买入110,526.08元,累计卖出360,050.65元,短线交易7,900股,短线交易金额147,607.93元,产生收益为37,081.85元。计算公式:(最高卖价-最低买价)×股数、(次最高卖价-次最低买价)×股数,依次类推。
二、违法违规情况
1、《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艾小林女士作为监事周杰先生的母亲,在2022年9月30日至2024年7月9日期间存在连续买入、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由此所得收益依法应归公司所有。
2、经核实,以上交易行为系艾小林女士根据市场行情而作出的自发投资行为,周杰先生对以上交易并不知情,交易前后亦未告知其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故意行为。
针对以上行为,周杰先生进行了深刻反省,并承诺将进一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本人及近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自觉维护证券市场内秩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三、处理措施
1、艾小林女士将此次所得收益37,081.85元全部上缴公司,上述款项已于2024年9月23日划转至公司账户;
2、公司将以此为鉴,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董监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