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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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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09-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秀娟女士通过芜湖三联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三联锻造0.05%的股份,其配偶李联刚先生通过芜湖三联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三联锻造0.03%的股份。

孙秀娟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孙秀娟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查询核实,孙秀娟女士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明发: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7月起至今,历任安徽大学法学院教师、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法学院院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法学院教授;2008年10月至2014年5月,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9月至2013年8月,任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6月至2013年7月,任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7月至2014年8月,任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3月至2014年8月,任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月至2014年8月,任安徽鸿路钢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任蓝鼎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任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2023年11月,任铜陵兢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明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李明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李明发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查询核实,李明发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谭青:女,汉族,197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博士后在站研究,教授、高级经济师,会计专业。1995年9月至2012年6月,历任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助讲、讲师、副教授;2012年8月至今,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2018年5月至2024年5月,任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2024年7月,任浙江佳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2023年3月,任江苏伟康洁婧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谭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谭青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谭青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查询核实,谭青女士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金:男,鄂伦春族,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5年7月至1996年10月,就职于机械部设计研究院、中国锻压协会;1996年10月至2008年6月,历任中国锻压协会副秘书长、秘书长、副理事长;1993年2月至今,任北京富京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6月至今,任中国锻压协会执行副理事长兼秘书长;2008年6月至2018年9月,任中国机械中等专业学校董事长;2009年6月至2013年9月,任德勒格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7月至今,任《锻造与冲压》杂志社有限公司(曾用名:甫铭金属成形传媒(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2月至2017年3月,任无锡宏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无锡宏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0月至2024年7月,任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5月至2021年12月,任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至2023年1月,任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至2024年9月,任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国开金联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9月至今,任伊莱特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江苏金源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至2023年5月,任中锻科技研发中心(青岛)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8月至今,任中锻智能装备设计院(青岛)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3月至今,任中国机械总院集团北京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5月至今,任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张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张金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查询核实,张金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4-055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联锻造”)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审查,同意提名田金龙先生、王芳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当选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成功后,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其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 职责和义务。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9月25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田金龙:男,汉族,1983 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7月至2008年4月,任东风(十堰)精工齿轮有限公司技术员;2008年5月至2018年10月,历任芜湖三联锻造有限公司技术部职员、科长、副部长、监事;2018年10月至今,任芜湖顺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0月至今,任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锻造技术部部长、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金龙先生通过芜湖三联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三联锻造0.04%的股份。

田金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田金龙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查询核实,田金龙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芳琴:女,汉族,1986 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在读。2009年7月至2012年10月,历任芜湖福赛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计划员、外协跟单、项目采购;2013年3月至2018年10月,历任芜湖三联锻造有限公司采购部部长、采购部总监,2018年10月至今,任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总监;2023年12月至今,任安徽联盛芯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芳琴女士通过芜湖三联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三联锻造0.09%的股份。

王芳琴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王芳琴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查询核实,王芳琴女士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 2024-056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三联锻造”)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和民主表决,一致同意选举班文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监事的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9月25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班文成:男,汉族,1983 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5年3月至2006年11月,任安徽康佳电器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工艺技术员;2006年12月至2007年9月,任马勒发动机零部件(南京)有限公司检测中心实验员;2007年10月至2018年10月,历任芜湖三联锻造有限公司检验室科长、质保部部长;2018年10月至今,任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质保部总监、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班文成先生通过芜湖三联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三联锻造0.04%的股份。

班文成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班文成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查询核实,班文成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4-051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鉴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58,704,000股,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基于上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最新要求,公司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其中《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注:因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此表不再专门对照。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变更结果需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章程》(2024年9月)。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4-057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1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1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有关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则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8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井山路20号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二)上述议案中议案1.00、2.00及4.00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00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上述议案中议案1.00-3.00需逐项表决,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4.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1.00-3.00实行累积投票办法。相关人员简历已经披露在《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中。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经本次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四)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0月9日(星期三)9:00-12:00,13:00-16: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井山路20号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成

电话:0553-5650331

传真:0553-5650331

邮箱:wuhusanlian@wuhusanlian.com

通讯地址: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井山路20号

(五)其他事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有关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82”。

2、投票简称为“三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示例: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本次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选举均采用等额选举的方式,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现场股东会召开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投票说明:

1、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应的意见格内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非累计投票提案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附件三: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4-058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李明发作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 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 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 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 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 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 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 响。

(下转95版)

(上接9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