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泰紫金丰和偏债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泰紫金丰和偏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就华泰紫金丰和偏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泰紫金丰和偏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泰紫金丰和偏债混合发起
基金主代码:01149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6月29日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临时报告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第五条“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之(六)“临时报告”约定:“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规定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本基金连续30个工作日、40个工作日、45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
截至2024年9月24日日终,本基金的资产净值已连续4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
三、其他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投资者可通过访问本公司网站(https://htamc.htsc.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597)咨询相关情况。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5日
华泰紫金宝湾物流仓储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华泰紫金宝湾物流仓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介:华泰宝湾物流REIT,基金代码:180303,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24年9月13日起正式生效。
为向投资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经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本基金自2024年9月25日起开通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自2024年9月25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具体办理遵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系统内转托管业务的办理规则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限售解除前,本基金的战略投资者不得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htscamc.com/htscamc)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597/95597)咨询、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本基金为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础设施基金”),发售方式与普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有所区别,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本基金与投资股票、债券、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常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基础设施基金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础设施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基础设施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本基金在投资运作、交易等环节的主要风险包括基础设施基金的特有风险及基金投资的其他风险。其中:(1)基础设施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仓储物流行业的风险(宏观环境改变带来的行业风险、相关政策法规发生变化的风险、行业竞争的风险、城市规划及基础设施项目周边便利设施、交通条件等发生变化的风险等),基础设施基金的结构及投资属性带来的风险(集中投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估值下跌的风险、流动性风险、购买项目公司股权之交易未能完成的风险、吸收合并未及时完成或最终未完成导致收益降低的风险、项目公司可能存在的税务、或有事项等风险、实际分配金额低于预测的基金可供分配金额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估值与公允价值出现偏差的风险、基金份额净值披露频率较低的风险、对外借款的风险、税收等政策调整的风险等),基础设施项目的相关风险(租赁相关的风险、租约集中到期风险、基础设施项目收入波动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改造和维修相关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支出及相关税费增长的波动风险、基础设施基金利益冲突与关联交易风险、未进行租约备案的风险、基础设施资产投保金额不足的风险、处置基础设施项目的相关风险、土地使用权续期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资产价格波动的风险、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给基础设施项目造成的风险等),以及其他与基础设施基金相关的特别风险(基金发售失败风险、基金管理人的管理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托管人尽责履约风险、基础设施项目外部管理机构的管理风险、专项计划等特殊目的载体提前终止风险)(2)其他一般性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价格波动风险、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相关参与机构的操作及技术风险、基金运作的合规性风险、证券市场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基础设施项目在评估、现金流测算等过程中,使用了较多的假设前提,这些假设前提在未来是否能够实现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投资者应当对这些假设前提进行审慎判断。
本基金详细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的相关预测结果不代表基金存续期间基础设施项目真实的现金流分配情况,也不代表本基金能够按照可供分配金额预测结果进行分配;本基金基础设施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评估结果不代表基础设施资产的实际可交易价格,不代表基础设施项目能够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转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