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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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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2024-09-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4-069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年产2200万件4兆瓦(MW)以上风电机组精密轴承滚子技改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

● 新项目名称及投资金额:线控执行系统核心零部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投资计划总额为16,030.00万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本金14,000.00万元(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下同)。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洲新春”)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投入募集资金,后续如有不足部分以公司自筹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投入。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项目建设期约30个月,预计2024年9月开始建设,2027年2月底前投产运行。

●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36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7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40,298,50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4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539,999,993.8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531,223,484.3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80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24年8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二)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原“年产2200万件4兆瓦(MW)以上风电机组精密轴承滚子技改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20,500.00万元,截止2024年8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511.17万元。因风电市场发展不及预期,市场需求放缓,目前公司风电滚子产能基本能满足当前订单水平,短期继续加大投资必要性不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并结合未来发展趋势和公司战略规划布局,经综合审慎考虑,公司拟将“年产2200万件4兆瓦(MW)以上风电机组精密轴承滚子技改项目”变更为投资确定性更强的“线控执行系统核心零部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并将原项目募集资金剩余本金金额14,000.00万元全部变更投入到新项目中,新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6,030.00万元,本次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约占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25.93%。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以转入新项目募集账户金额为准。

(三)审议程序

2024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年产2200万件4兆瓦(MW)以上风电机组精密轴承滚子技改项目”2022年5月备案,实施主体为五洲新春,预计总投资金额为29,619.3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0,5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2,67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原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2024年8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6,511.17万元,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3,994.08万元,其中1,494.08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12,5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1、拟对原项目进行变更的原因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时间为2022年9月,实际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7月。原项目系公司于2022年基于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当前,因风电市场发展不及预期,市场需求放缓,公司现有风电滚子产能基本能满足当前订单水平,短期继续加大投资必要性不大。

2、拟投入新项目的原因

新项目主要产品是汽车转向系统丝杠螺母副、线控刹车系统丝杠螺母副、反向行星滚柱丝杠及微小型滚珠丝杠和汽车传动系统其他零部件,主要系丝杠类产品。相关产品作为未来公司推向目标市场的主要产品之一,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及相关领域,市场前景广阔。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更符合当前市场形势和公司发展需要。

综上,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并结合未来发展趋势和公司战略规划布局,经综合审慎考虑,公司拟将“年产2200万件4兆瓦(MW)以上风电机组精密轴承滚子技改项目”变更为投资确定性更强的“线控执行系统核心零部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并将原项目募集资金剩余本金金额14,000.00万元全部变更投入到新项目中。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1、项目名称:线控执行系统核心零部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五洲新春

3、项目实施地点:新昌县澄潭街道兴梅大道38-2号

4、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拟采用先进的热处理技术和数控精密加工技术,购置数控外圆磨床、全自动装配线、数控内螺纹磨床、热处理设备、超声波清洗线、检测设备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达产后预计形成一定规模的汽车转向系统丝杠螺母副、线控刹车系统丝杠螺母副、反向行星滚柱丝杠及微小型滚珠丝杠和汽车传动系统其他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预计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6,03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额为14,000.00万元。本项目建设期为30个月,项目达产后每年新增净利润5,501.4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26.81%,项目投资回收期为5.92年(含建设期)。本项目总投资构成表如下所示:

项目总投资构成表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的市场前景

项目主要产品是汽车转向系统丝杠螺母副、线控刹车系统丝杠螺母副、反向行星滚柱丝杠及微小型滚珠丝杠和汽车传动系统其他零部件。

1、滚珠丝杠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丝杠行业发展趋势分析与未来前景预测报告(2023-2030年)》显示,滚珠丝杠可实现旋转运动向直线运动的转化,广泛应用于各种工业设备和精密仪器。从空间来看,滚珠丝杠在新能源汽车转向机构、电助力转向系统、电子驻车系统、刹车系统具有应用场景。新能源汽车行业在汽车销量逐年上升的同时追求全电控、智能化发展,滚珠丝杠的下游需求有望持续增长。此外,在机床应用中,全球机床厂供应链中主轴、摆头、转台等功能部件多数机床厂出于定制化或差异化考虑倾向于自产自制,但滚动功能部件基本全部外采,伴随机床产业升级滚动功能部件需求持续增长的确定性较强。

2022年全球滚珠丝杠市场规模破千亿元人民币,我国滚珠丝杠市场规模以约10%的CAGR增长,仍存在较大需求缺口。根据Zion Research Market数据,2022年全球滚珠丝杠市场规模约为230.5亿美元,预计2030年全球市场规模可达405.78亿美元,2022至2030年期间CAGR约7.32%,增长空间可观。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数据,我国滚珠丝杠市场规模约占全球总量的20%,是滚珠丝杠的主要消费市场之一。

据QYR最新调研,2023年中国汽车电动制动器滚珠丝杠市场销售收入达到了359.21百万美元,预计2030年可以达到到1,867.06百万美元,2024-2030期间年复合增长率(CAGR)为31.61%。

2、行星滚柱丝杠及微小型滚珠丝杠

行星滚柱丝杠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十分广阔,这得益于全球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以及科技创新的持续推动。随着“工业4.0”、智能制造的深入推进,对高精度、高效率传动技术的需求日益增长,行星滚柱丝杠作为精密传动领域的关键技术之一,其应用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微型滚珠丝杠在精密仪器、航天航空、半导体制造等领域有广泛的应用。在这些领域中,要求精密运动控制和高可靠性的装置很多,微型滚珠丝杠由于其高效、精确和可靠的特点,成为了首选的动力传动装置。

3、汽车传动零部件

轮毂轴承单元产品作为汽车传动零部件之一,其使用可以显著地提高汽车装配效率,减少车重,提高驾乘舒适性,根据欧美发达市场的数据,在乘用车领域轮毂轴承单元的使用率接近100%,在商用车领域的使用率也在稳步提升,特别是轻型商用车几乎都已配置第三代轮毂轴承单元产品。此外,对于新能源汽车市场,高性能的轮毂轴承单元带来的减重和低摩擦都有利于新能源汽车续航的提升。因此,轮毂轴承单元的综合使用率(特别是第三代、第四代产品)将有望覆盖所有车型。

(二)新项目可行性分析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建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CNAS国家认证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浙江省高端轴承重点企业研究院和航空滚动轴承浙江省工程研发中心。公司拥有一支长期专注于轴承产品和精密零部件的技术研发团队。公司多年来对产业链技术不断进行工序间的集成创新和工序内的微创新,研发出不同产品、不同结构多条轴承生产最佳工艺路线,丝杠制造最佳工艺路线,提高了公司产品质量与成本竞争优势。公司在行业内率先推行智能信息一体化制造技术,并在热处理技术和冷成形加工等方面拥有国内领先的自主创新能力,拥有多项核心技术专利。

公司未来重点发展方向是高端装备制造和新能源领域,基于公司轴承和精密零部件产业链多年的技术积累,在核心技术关联的基础上,场景细分,实现产品多元化,在新能源汽车和人工智能产品零部件产业布局和突破。

丝杠各部件原材料大都为轴承钢和低碳合金钢等材料,在毛坯成型、精密机加工、可控气氛热处理、精密磨加工以及探伤等主要生产工艺与轴承工艺高度相似。

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具备可行性。

(三)新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

1、政策风险

受宏观经济发展周期的制约,以及随着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的调整将带来本公司市场需求的波动和产业竞争状况的变化,从而影响到公司的发展。此外,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不断调整,近几年政府运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投资、税收、利率等经济政策的调整对公司有着广泛的影响。

2、技术研发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致力于新产品、新项目的研究开发。随着全球新能源、人工智能业务的快速扩张,行业呈现技术迭代迅速。公司开发的部分新产品技术标准高,质量要求严格,下游特别是主流主机厂认证周期较长,若因不可控因素导致认证时间延长,则影响新产品的市场开发进度。如果技术研发不及预期,则可能导致产品竞争力下降,从而对公司的业务拓展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存在周期性风险。

3、市场风险

汽车滚珠丝杠对新能源汽车的经济性、稳定性、安全性和舒适性具有关键作用。若未来宏观市场发生不利变化,行业发展不及预期,市场竞争格局变化,将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项目产品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高,因此,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及经营成果有较大的影响。如果未来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大幅上涨或发生较大波动,将不利于公司的成本控制,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的业务不断发展,公司的资产、业务规模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已经聘用并培养了稳定的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建立了符合公司自身业务和技术特点的经营管理及决策制度。但是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面临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缺乏的风险;另外现有人员及各项制度若不能迅速适应业务、资产快速增长的要求,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

5、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和建立公平的竞争晋升机制,提供全面、完善的培训计划,努力创造开放、协作的工作环境和企业文化氛围,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同时,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保证了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团队的稳定。但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一方面,公司对专业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的需求将大量增加,而行业的快速发展导致市场对上述人才的需求也日趋增长。如果未来公司无法吸引优秀人才加入或公司的核心人才流失严重,将对公司长期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新项目的风险对策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充分利用目前良好的政策环境,不断提升技术水平,扩大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的开发能力,继续深化公司在市场中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将不断开发生产适应市场发展需要的新产品,积极开拓新领域,形成多品种经营格局;公司通过与原材料供应商签订长期供应合同,与原材料供应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并规定索赔条款等方式降低原材料涨价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重要客户建立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将根据市场发展需求趋势和客户要求积极调整产品结构,推出附加值较高、毛利率较高、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以降低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已经建立了系统的生产销售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采购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信息化管理制度、研发管理制度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核心管理层及技术管理人员稳定,将公司的管理风险和人力资源风险力争降到最低程度。

五、有关部门审批情况

新项目己通过有关部门审批,取得《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并已按相关规定办理了相应的环评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

六、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符合市场形势变化及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五洲新春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审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在程序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保荐人对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说明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4-070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泰坦大道 19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10日

至2024年10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4年9月25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4年10月9日(星期三)8:30-17:00

2. 登记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泰坦大道199号公司证券部

3. 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单位介绍信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 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2、 会议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3、 联系电话:0575-86339263

4、 传真:0575-86026169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五洲新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五洲新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4-068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洲新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1020万件新能源汽车轴承及零部件技改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拟将之结项。

(2)公司拟将“年产1020万件新能源汽车轴承及零部件技改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按销户结清时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36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7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40,298,507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4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539,999,993.8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531,223,484.3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80号)。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

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龙实业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止2024年8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8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649.3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拟结项的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年产1020万件新能源汽车轴承及零部件技改项目”,该项目原定完成时间为2024年5月,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全部募投项目完成时间延期至2025年5月。

目前,公司“年产1020万件新能源汽车轴承及零部件技改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

(二)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020万件新能源汽车轴承及零部件技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未来具体用途

鉴于公司前述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截至2024年8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节余0万元,未来在销户时仍可能产生少量利息,公司拟将该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办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宜,并办理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本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非公开发行项目“年产1020万件新能源汽车轴承及零部件技改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24年8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结算手续费后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结息后的余额为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是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方面考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核查和披露程序,不存在其他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五洲新春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保荐人对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4-067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按通知时间于2024年9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明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是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方面考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其他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068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符合市场形势变化及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069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4-066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通知,会议于2024年9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峰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蒋明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相关简历附后)。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年产1020万件新能源汽车轴承及零部件技改项目”己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同意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按销户结清时账户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068号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因风电市场发展不及预期,市场需求放缓,目前公司风电滚子产能基本能满足当前订单水平,短期继续加大投资必要性不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并结合未来发展趋势和公司战略规划布局,经综合审慎考虑,公司拟将“年产2200万件4兆瓦(MW)以上风电机组精密轴承滚子技改项目”变更为投资确定性更强的“线控执行系统核心零部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并将原项目募集资金剩余本金金额14,000.00万元(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全部变更投入到新项目中。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069号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070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

附件:蒋明夫先生简历:

蒋明夫,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美国檀香山大学,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

1990年8月至1997年7月任浙江新春轴承有限公司总工程师;1997年8月至2014年5月任浙江新昌皮尔轴承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5月至2015年5月任宁波三基钢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5月至2021年5月任浙江西密克轴承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浙江新龙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新昌县上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蒋明夫先生持有公司15,0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4-065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宇汝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宇汝文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辞任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宇汝文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宇汝文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宇汝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