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9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过户
完成、被司法划转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09-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63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过户

完成、被司法划转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邱建民先生被司法拍卖的3,511,017股,其中2,000,000股竞价成功并已完成过户手续,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1.421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309%;剩余1,511,017股流拍股份被司法划转,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629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500%。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08,454,666股,持股比例下降至17.941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邱建民先生函告,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网上业务平台查询,获悉邱建民先生被司法拍卖竞价成功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及其剩余流拍股份被司法划转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过户及司法划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得胜公司所持公司股份17,207,982股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邱建民先生所持公司股份3,511,017股于2024年8月29日10时至2024年8月30日10时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了二次司法拍卖,根据该平台公布的拍卖结果,邱建民先生被司法拍卖的3,511,017股,其中2,000,000股被用户姓名为“上海楷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用户竞价成功,剩余1,511,017股已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暨股东权益变动可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2024-055)。

近日,上述竞价成功股份2,000,000股已完成过户手续;经债权人重庆两山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并获得同意,剩余流拍股份1,511,017股已被司法划转至债权人重庆两山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用于抵偿债务。上述过户手续及司法划转完成后,邱建民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被动减少3,511,01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808%。邱建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二)股份受让方基本信息情况

1.上海楷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MA1G5DDF1N

法定代表人:郑志坚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时间:2017-09-29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912号J13149室

经营范围:包括从事网络信息、计算机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除外),电子产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产品批发(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重庆两山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75520327643

法定代表人:李正洪

注册资本:68,500万元

注册时间:2010-03-27

注册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7幢5-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保税仓库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报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授权的土地整治;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凭相关资质证书执业);销售:建材、花卉苗木;水资源开发、农田灌溉、水利投资与管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环境污染治理、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环境污染治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东权益变动的情况

(一)自公司上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后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003),截至2022年1月11日,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0,247,947股,持股比例为23.2010%,持股情况为:得胜公司持有106,536,915股,持股比例为17.6243%;邱建民先生持有17,511,017股,持股比例为2.8968%;杨桦女士持有16,200,015股,持股比例为2.6799%。

因杨桦女士于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999,98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617%;得胜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617%;得胜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至2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2,57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259%;得胜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10时至2024年7月16日10时被司法拍卖竞价成功的500,000股完成过户手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827%;得胜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10时至2024年8月30日10时被司法拍卖竞价成功的2,150,000股于2024年9月18日完成过户手续,剩余流拍股份15,057,982股被司法划转至债权人,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动减少17,207,98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8467%。上述权益变动累计导致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减少4.6787%。

(二)本次股东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被司法划转导致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邱建民先生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过户及司法划转完成,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动减少3,511,01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808%。具体情况请见上述“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过户及司法划转情况”部分内容。

(三)权益变动累计情况

综上所述,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累计减少5.2595%。

本次权益变动后,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08,454,666股,持股比例下降至17.9415%,持股情况为:得胜公司持有82,254,633股,持股比例为13.6073%;邱建民先生持有14,000,000股,持股比例为2.3160%;杨桦女士持有12,200,033股,持股比例为2.0182%;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2.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对公司治理及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得胜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邱建民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邱建民先生出具的《关于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过户完成及被司法划转的函》;

2.登记公司出具的《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名单》等。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64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证券代码:002055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邱建民、杨桦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二十三区创业路东侧1号。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安数码时代大厦A座1717。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9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建民

经营期限:自1991年2月2日至2032年1月1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二十三区创业路东侧1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192477523K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以上均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他金融业务);国内贸易。

股东:邱建民(持股60%)、邱为民(持股40%)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安数码时代大厦A座1717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邱建民先生,中国国籍,任得胜公司执行董事,兼任得润电子董事,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未取得其他国家的居留权。

邱为民先生,中国国籍,任得胜公司总经理,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未取得其他国家的居留权。

2.邱建民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3.杨桦

性别:女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联关系情况

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其股东邱建民、邱为民为兄弟关系,共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杨桦女士为其一致行动人。

截至2024年8月30日,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9,462,615股,持股比例为16.4540%;邱建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511,017股,持股比例为2.8968%;杨桦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200,033股,持股比例为2.0182%。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9,173,665股,持股比例为21.3690%。

股权结构图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及司法划转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化,合计持股比例下降5.2595%。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上市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003),截至2022年1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40,247,947股,持股比例为23.2010%,持股情况为:得胜公司持有106,536,915股,持股比例为17.6243%;邱建民先生持有17,511,017股,持股比例为2.8968%;杨桦女士持有16,200,015股,持股比例为2.6799%。

因杨桦女士于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8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999,98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617%;得胜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617%;得胜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至2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7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259%;得胜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10时至2024年7月16日10时被司法拍卖竞价成功的500,000股完成过户手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827%;得胜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10时至2024年8月30日10时被司法拍卖竞价成功的2,150,000股于2024年9月18日完成过户手续,剩余流拍股份15,057,982股被司法划转至债权人,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动减少17,207,98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8467%;邱建民先生于2024年8月29日10时至2024年8月30日10时被司法拍卖竞价成功的2,000,000股于2024年9月23日完成过户手续,剩余流拍股份1,511,017股被司法划转至债权人,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动减少3,511,01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808%。

上述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累计减少5.259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08,454,666股,持股比例下降至17.9415%,持股情况为:控股股东得胜公司持有82,254,633股,持股比例为13.6073%;邱建民先生持有14,000,000股,持股比例为2.3160%;杨桦女士持有12,200,033股,持股比例为2.018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及持股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冻结股份共96,254,6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9233%。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得胜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涉及的权益变动情况外,在签署本报告书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建民

邱建民:

杨桦:

2024年9月24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建民

邱建民:

杨桦: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