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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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9-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55 股票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24-63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被担保人:厦门国贸泰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泰达”)

● 担保事项及金额:公司拟为被担保人申请广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广期所”)多晶硅期货指定交割库资质提供担保,担保金额8亿元(人民币,下同)。

●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累计为国贸泰达提供担保余额5.06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泰达物流有限公司由于业务开展的需要,拟向广期所申请多晶硅期货指定交割库资质。根据广期所规定,需由公司为国贸泰达出具相关担保函,担保金额为8亿元。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以信用或自有资产抵(质)押等方式为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2024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1,640亿元(折合人民币,下同),其中: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1,600亿元;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0亿元;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流动性支持、差额补足等增信措施,额度30亿元。同时,授权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之日止(详见公司2023-88号公告)。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累计为国贸泰达提供担保余额5.06亿元。

为满足国贸泰达的业务需求,公司对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进行调剂,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经理层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作出决策。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概况

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的财务数据如下:

1.2023年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2.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国贸泰达拟向广期所申请多晶硅期货指定交割库资质,根据广期所规定,需由公司为国贸泰达出具相关担保函。担保函的担保范围为对于被担保人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人拟与广期所签订的相关协议书约定的义务、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以及广期所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如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且无论是单独、共同或与任何其他主体连带承担,无论是实际还是或有,也无论是作为本金、担保或以其他何种形式存在),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期间为双方协议书存续期间以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以上存续期包含协议书规定的自动续期的期间)。本次担保金额为8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函尚未出具。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发生总额为1,376.56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21.79%,其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总额1,376.56亿元,为参股公司担保发生总额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

● 报备文件

1.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24-64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2023年度向

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撤回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60)。

2024年9月13日,公司和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和《海通证券关于撤销对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保荐的申请》,分别申请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股份的申请文件和申请撤销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股份的保荐工作。

2024年9月23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股份审核的决定》(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221号)。上交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二)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股份的审核。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公告编号:2024-65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19,45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19,45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同意为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9,45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01%。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0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3.2020年7月3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厦国控[2020]151号)。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则同意公司上报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4.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8月7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8月12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7.2020年9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

8.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核查意见》。

9.2021年7月24日至2021年8月2日,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20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8月4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10.2021年9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

11.2021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债权人通知程序。2021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1年10月21日完成回购注销。

12.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2年5月25日完成回购注销。

13.2022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9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

14.2023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债权人通知程序。2023年9月18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3年9月20日完成回购注销。

15.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和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3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和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

16.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债权人通知程序。

17.202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债权人通知程序。

18.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九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本激励计划历次授予情况

注: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原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095.50万股,在实际认购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实际授予登记激励对象人数由177人变更为176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由2095.50万股变更为2080.00万股。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原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24.50万股,在实际授予时,公司向符合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共授予116.50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数量由124.50万股变更为116.50万股。本次预留授予后,剩余尚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

(三)本激励计划历次解锁情况

注:上述数据统计时间节点均以对应的解除限售上市日为基准。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根据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2020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3%。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21年9月2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4年9月2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三、激励对象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共有7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9,4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1%,具体如下:

注:本激励计划原向10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16.50万股,因3名激励对象调动、离职导致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回购注销其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剩余7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6.5万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年9月30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19,450股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无董事和高管持股。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法律顾问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厦门国贸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厦门国贸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