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复旦微电
股票代码:68838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上海政本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上海政本”)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11号1层展示厅A179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11号1层展示厅A179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上海年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上海年锦”)
住 所 :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11号1层展示厅A182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11号1层展示厅A182室
股份变动性质:因减持、被动稀释、司法处置导致持股比例变动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4年9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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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上海政本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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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报告日,上海政本尚未办理执行事务合伙人由上海微电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晔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手续。详情可查阅2023年9月9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编号:2023-053)。
2、上海年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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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报告日,上海年锦尚未办理执行事务合伙人由上海微电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晔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手续。详情可查阅2023年9月9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编号:2023-05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1、上海政本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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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年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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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上海政本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上海年锦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上海晔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原因1: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资金需求原因实施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进行股份减持。本次权益变动中减持股份计划详见2022年12月23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大宗方式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减持结果公告详见2023年3月29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累计减持股份超1%暨减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2023年7月31日披露《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减持结果公告详见2024年2月24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原因2: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归属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被动稀释。激励计划归属股票情况详见2023年12月26日复旦微电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原因3:上海金融法院于2024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以下简称“司法执行平台”)对上海政本持有的复旦微电350万股进行股票司法处置。2024年9月2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取得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文号:(2024)沪74执703号之三)。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数量占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比例为100%,前述被司法冻结股份未来存在被司法强制执行的风险。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已披露的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进行股份减持、股份被动稀释及司法处置。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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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减持比例=减持数量÷2023年12月20日的上市公司总股数816,656,500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稀释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被动稀释。2023年12月28日,公司因股权激励新增股份2,403,900股,股份总数由816,656,500股增加至819,060,400股。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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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司法处置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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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中的上市公司总股份为819,060,400股。
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39,314,525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800%,不再为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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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变动前总股本”为816,656,500股;“变动后总股本”为819,060,400股。
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上海政本、上海年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受限情况如下:
1、上海政本持有复旦微电35,682,0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356%,其中 35,682,011股处于质押状态,同时35,682,011股也处于司法标记/司法冻结状态。
2、上海年锦持有复旦微电3,632,5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443%,其中 3,632,514股处于质押状态, 同时3,632,514股也处于司法标记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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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 6 个月内,除上述权益变动外,不存在买入或卖出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盖章) :上海政本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晔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盖章):上海年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晔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4年9月25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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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盖章) :上海政本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晔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盖章):上海年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晔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4年9月25日
A股证券代码:688385 证券简称:复旦微电 公告编号:2024-058
港股证券代码:01385 证券简称:上海复旦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
被司法处置进展暨所持股份至5%以下
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海政本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政本”)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年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年锦”)因减持、被动稀释、司法处置导致其持有的复旦微电股份比例变动至5%以下,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政本、上海年锦)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8.185%(总股本以816,656,500股计)减少至4.800%(总股本以819,060,400股计),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复旦微电”)于2024年9月25日收到股东上海政本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年锦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上海政本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截至本报告日,上海政本尚未办理执行事务合伙人由上海微电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晔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手续。详情可查阅2023年9月9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编号:2023-053)。
2、上海年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截至本报告日,上海年锦尚未办理执行事务合伙人由上海微电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晔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手续。详情可查阅2023年9月9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编号:2023-053)。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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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减持比例=减持数量÷2023年12月20日的上市公司总股数816,656,500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稀释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被动稀释。2023年12月28日,公司因股权激励新增股份2,403,900股,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由816,656,500股增加至819,060,400股。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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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司法处置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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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中的上市公司总股份为819,060,400股。
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39,314,525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800%,不再为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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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变动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816,656,500股;“变动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为819,060,400股。
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被动稀释、司法处置导致股东持股数量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