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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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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惠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4-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09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超过50%,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方式。本基金的封闭期为一年,每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至一年后的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该日历年份中不存在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前一日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的次日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进入下一封闭期,以此类推。

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的次日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开放期结束之日相应顺延。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开放期内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申请。

投资人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金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限制、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以及本基金的总份额限制等。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1)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养老金账户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可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具体情况可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申购份额的计算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人于开放期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0.8%,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40,000/(1+0.8%)=39,682.54元

申购费用=40,000-39,682.54=317.46元

申购份额=39,682.54/1.0400=38,156.29份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最低赎回份额为1份。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可以对投资者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做出规定,具体规定请见有关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赎回费率结构如下表所示

本基金对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在持有基金份额时间为1年时赎回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0500=10,500.00元

赎回费用=10,500.00×0=0元

净赎回金额=10,500.00一0=10,500.00元

5 日常转换业务

(1)本基金在本次开放期内开通转换业务。

(2)本次开通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在本公司直销平台以及已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的代销机构进行办理。代销机构受理本公司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事宜详见各代销机构的说明。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3)转换业务规则: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且代销机构需同时代理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经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4)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用由补差费和转出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

(5)转换限额:投资者在办理转换业务时,单笔转换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份。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 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5层、27-33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27层

法定代表人:吴庆斌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吴海灵

公司网址:www.dcfund.com.cn

大成基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5558(免长途固话费)

(1)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27层

联系人:吴海灵、关志玲、唐悦

电话:0755-22223556/22223177/22223555

传真:0755-83195235/83195242/83195232

7.2代销机构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人代表:陆华裕

客服电话:95574

联系人:胡技勋

联系电话:021-63586210

网址:www.nbcb.com.cn

(2)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B座

办公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B座

法人代表:赵小中

客服电话:0731-96511

联系人:吴波

联系电话:0731-84305627

网址:www.cscb.cn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人代表:张佑君

客服电话:95548

联系人:彭光明

联系电话:010-60838696

网址:www.cs.ecitic.com

(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人代表:肖海峰

客服电话:95548

联系人:赵如意

联系电话:0532-85725062

网址:http://sd.citics.com/

(5)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号)1001室(部位:自编01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号)1001室(部位:自编01号)

法人代表:陈可可

客服电话:95548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网址:www.gzs.com.cn

(6)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

法人代表:窦长宏

客服电话:400-990-8826

联系人:陈雨涵

联系电话:010-60833754

网址:www.citicsf.com

(7)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法人代表:吴言林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联系人:林伊灵

联系电话: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8)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6层(集中登记地)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1226号诺亚财富中心A栋3楼

法人代表:吴卫国

客服电话:400-821-5399

联系人:黄欣文

联系电话:15801943657

网址:www.noah-fund.com

(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70弄1号208-3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层

法人代表:李兴春

客服电话:4000325885

联系人:张仕钰

联系电话:021-6019520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10)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法人代表:王建华

客服电话:400-080-3388

联系人:隋亚方

联系电话:13910181936

网址:www.puyifund.com

(11)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法人代表:彭浩

客服电话:4000048821

联系人:孙小梦

联系电话:18339217746

网址:www.taixincf.com

(1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人代表: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联系人:李关洲

联系电话:021-65370077

网址:www.jiyufund.com.cn

各代销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在本次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起进入下一运作周期。在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询《大成惠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了解基金申购、赎回等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6日

大成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

变更基金经理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09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变更手续。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6日

关于大成汇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

提示性公告

大成汇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9月3日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大成汇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鉴于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特将本基金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如下:

一、若截至2024年10月29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持续低于5000万元,则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若出现上述情况,则自2024年10月30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二、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上可能发生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将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等后续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