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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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5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秋月路26号矽岸国际4号楼9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433,804,445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股份数为1,155,071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志宏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 独立董事高秉强先生因其他工作安排未出席 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郑芳宏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梅晓东、刘文超、但胜钊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高平、周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