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9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074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0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其中通讯出席董事为李竞舟先生、杨忠先生。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前年度为公司审计的业务执行过程中,尽职尽责,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独立、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同时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具体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审慎投资的角度出发,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光伏储能和片式通信磁性元器件智能制造项目”部分募集资金9,200.00万元和“安全智能光储系统智能制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367.66万元(不含银行利息和理财收益),建设新增募投项目“光模块及光器件产品改建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3、审议《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075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子红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0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通讯出席监事为霍润阳先生。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子红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076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龙湖川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卢伟胜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柴喜峰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立信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参照行业标准与立信协商确定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具有良好的诚信,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以及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077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铭普光磁”)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拟将“光伏储能和片式通信磁性元器件智能制造项目”部分募集资金9,200.00万元和“安全智能光储系统智能制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367.66万元(不含银行利息和理财收益),建设新增募投项目“光模块及光器件产品改建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3号),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626,062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7.65元(人民币元,下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16,999,994.3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9,405,307.1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07,594,687.17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4年3月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2024)第ZI10025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按照规定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光伏储能和片式通信磁性元器件智能制造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将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22,900.00万元调整为21,959.4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18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为“光伏储能和片式通信磁性元器件智能制造项目”和“安全智能光储系统智能制造项目”,计划将“光伏储能和片式通信磁性元器件智能制造项目”部分募集资金9,200.00万元和“安全智能光储系统智能制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367.66万元(不含银行利息和理财收益),用于建设新增募投项目“光模块及光器件产品改建项目”。新项目总投资金额13,475.9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2,567.66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0.83%。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新增募投项目“光模块及光器件产品改建项目”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立项批准文件。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光伏储能和片式通信磁性元器件智能制造项目

该项目实施主体系子公司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庆电子”),项目总投资27,693.85万元,建设期15个月。本项目拟在广东省东莞市新建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磁性元器件智能制造生产线,满足光伏储能及通信领域的客户需求。

本项目投资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目前,该项目实施主体为铭庆电子,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5,601.28万元。

2、安全智能光储系统智能制造项目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铭普光磁(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营)和铭庆电子(负责基建部分),总投资5,487.20万元,建设期24个月。项目拟在广东省东莞市新建厂房等基础设施并购置自动化机器设备,新建智能光储系统智能制造产线,提升公司智能光储系统自动化制造水平。

本项目投资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目前,该项目实施主体为铭普光磁和铭庆电子,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132.34万元。

(二)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根据公司原募投项目“光伏储能和片式通信磁性元器件智能制造项目”和“安全智能光储系统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产品所属行业、市场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出于谨慎性原则以及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原募投项目“光伏储能和片式通信磁性元器件智能制造项目”和“安全智能光储系统智能制造项目”进行变更,建设新增募投项目“光模块及光器件产品改建项目”。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新募投项目名称:光模块及光器件产品改建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湖北铭普光通科技有限公司、泌阳县铭普电子有限公司共同实施

3、项目建设地点:光模块建设地点为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烽火台路10号;光器件产品建设地点为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产业集聚区花园路西段

4、项目内容概述:本次投资项目作为公司主营业务延伸,着眼于提高公司光模块产品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以及光器件产品产能提升,巩固和提高公司在通讯模块及器件段的市场地位,进一步增强公司业务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项目的实施将结合公司过去积累的本行业技术以及成功的生产管理和产品推广经验,将使公司在光通讯领域取得更大进步,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引领技术的发展,使企业获得更大的利润空间。

5、项目建设期: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

(二)项目投资计划

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13,475.98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12,567.66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投资构成系目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具体投资构成根据市场变化,可能存在一定调整。

(三)项目背景和可行性分析

1、项目的背景情况

(1)顺应国家政策导向,发展潜力大。

发展数字经济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人工智能是数字经济的新引擎。算力已成为国家的基本国力之一,是人工智能技术的核心支撑。算力服务器作为算力载体,主要包括计算单元、存储单元和高速数据传输(主要包括光互联组件及其光电子器件,主要通过电/光转换提供高速数据传输)。通过算力服务器构建的算力基础设施主要提供高性能算力供应,以数据中心、通信网络、云计算等形式提供数据计算服务。随着数据流量需求与生成式AI大模型训练需求增加,亟需建设大规模未来数据中心与算力中心。人工智能作为引领未来的新型战略技术,是驱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力量。

5G/5.5G、AI大模型训练和云计算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对数据中心及5G网络光互联技术提出了超高带宽、多连接通道、低成本、低功耗和高可靠性的要求。应对这一高速传输巨大需求,目前数据中心网络普遍采用的100G光模块已经于2020年向400G光模块升级,同时在2023年800G光模块逐渐上量,根据行业专家经验2025年即会开始有1.6T光模块的相关产品开始在实际应用场景被使用。

在当今信息化、数字化飞速发展的时代,全光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重塑着世界的面貌。从个人生活的便捷化到企业运营的智能化,再到国家战略的布局与实施,这些技术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2021年12月工信部等八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要求加快数字化发展,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并协同推进光电通信行业迈向新的发展阶段。而数据中心,作为这些技术背后的基础设施,其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

数据中心不仅是海量数据的存储中心,更是数据处理、分析和传输的“心脏”。随着全球数据量的爆炸式增长,数据中心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方面,海量数据需要更高效、更安全的存储方案;另一方面,数据的实时处理和高速传输也对数据中心的内部交换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在该背景下,光模块作为数据中心内部高速、高容量数据交换和转发的核心模块,其研发和应用显得尤为重要。

(2)传输光模块高速率升级,助推算力中心发展

光模块,作为光通信技术的关键组成部分,其性能直接决定了数据中心的数据传输效率和带宽利用率。从早期的低速率产品到如今的高速率、大带宽产品,光模块的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当前,光模块市场正处于从成熟的400G产品向更高速率的800G、1.6T乃至更高速率产品迭代的阶段。这一趋势不仅推动了数据中心性能的持续提升,也为光模块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市场机遇。

(3)突破技术垄断,主力行业健康发展。

在光模块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也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是核心光电子芯片的依赖进口问题。由于技术门槛高、研发投入大等原因,我国在光电子芯片领域一直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导致大量关键技术和产品需要依赖进口。这不仅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和运营风险,也制约了我国信息技术产业的自主可控与高质量发展。为了打破这一瓶颈,实现光模块产业链的全国产化,提升我国在全球信息技术产业中的竞争力,本项目将聚焦于基光电子芯片的研发与应用,通过自主研发和创新,实现从设计、制备、模块封装到应用的全产业链国产化,为我国信息技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项目的可行性

(1)市场需求强劲

随着全光网、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领域的迅猛发展,数据中心承担存储、处理和保护海量数据任务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光模块作为数据中心内部高速、高容量数据交换的核心,正朝着多通道、高速率、高能效等方向发展。2020年,数据中心使用的光模块已经开始从100G向400G升级。2023年,在人工智能应用和大规模算力中心建设的推动下,光模块市场正处于从成熟的400G产品向更高速率的800G快速迭代的过程,同时也催生了1.6T/3.2T超高速光模块的需求。本项目针对数据和算力中心对高速光模块的紧迫市场需求以及全光网加快进入千家万户,开展针对光模块、光器件的扩产,有较好的前景以及较大的市场容量。

(2)公司具有成熟的技术工艺积累

公司作为一家集研发、生产及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坚持技术优先发展策略,构建以技术储备为根基的产品战略,经过多年的光磁通信元器件等产品的研发和制造经验以及技术积累,已具有领先的技术优势和较强的研发能力。

长期以来,公司致力于光通信市场的研发和制造,并且公司也成为知名企业稳定合作的供应商,而本次投资项目作为对公司现有产品及光模块产能的扩充,是立足于公司通过多年从事光通信领域而积累成熟的生产经验和技术工艺,同时是对未来光模块市场机遇及时做出的研判。基于此,本次投资项目主要是为项目投资新设备、新增生产线和提高自动化水平,而在技术方面,得益于原有成熟的技术工艺积累,这为本次产能扩充升级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3)公司具有完善的生产管理制度体系

公司生产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公司的产品生产效率及质量,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可提高规模化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公司重视生产管理体系建设,针对生产活动的各个环节均制定了相应生产管理制度。根据上述生产管理制度的指导,公司通过采购、计划、研发、生产、质量、工程等各个部门配合作业,实现物料计划、产能计划、生产计划、生产实施、工艺流程控制、进度管理、质量控制等各环节相互衔接,实现公司安全、高效生产,确保满足客户对产品在品质、性能等方面的要求。

公司立足于光通领域多年,已经形成完善的生产管理流程、制度体系以及规范的管理制度,而公司自主研制的800G光模块是公司拓展算力中心市场的高端产品,因此,为实现高效稳定的光模块生产运作管理,公司可以凭借原有完善的生产管理制度体系和规范的管理制度以及成熟稳定的生产技术,为“光模块及光器件产品改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3、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市场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的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等因素做出的,虽然经过了充分论证和审慎的财务测算,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但是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出现不可预测的风险因素,如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和跟踪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的发展状况,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公司的经营策略,保证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的高效运作。

(2)技术风险

本行业技术升级更新迭代速度快,未来如果公司不能根据行业变化做出前瞻性判断、快速响应与精准把握市场,新产品研发周期过长,研发速度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研发成果不及预期,则可能导致公司现有产品的升级迭代或新产品开发无法满足当前或未来的市场需求,公司产品将面临丧失市场竞争力的风险,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组建高专业性的研发团队,确保技术的成熟度和可靠性。同时保持对新技术的研究和储备,以应对技术更新换代的风险。

(3)管理风险

目前,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企业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运行状况良好。但是募投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经营管理、人员配备、资源整合等多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如果公司管理体系不能及时调整完善,将对项目实施带来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充分发挥现有管理团队的专业能力,利用自身丰富的管理经验,确保项目管理能力,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高效管理。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预计达产期年均营业总收入74,158.80万元、年均净利润为5,686.35万元,本项目的税后静态回收期是6.88年,税后内部收益率18.45%,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结合市场情况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在行业的竞争优势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募投项目变更系公司根据市场和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4、光模块及光器件产品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078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4年10月14日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0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157号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已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法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代理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0月10日8:30-12:00和14:0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157号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李兰

(2)会议联系电话:0769-86921000;传真:0769-81701563

(3)联系电子邮箱:ir@mentech.com

5、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902”,投票简称为“铭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致: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4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照本人(公司)于下表所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审议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公司)未做具体指示的提案,受托人(□享有 □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 □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为本人(公司)承担。

说明: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