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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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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19(A股) 900910(B股) 证券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 编号:临2024-033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四川富生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富生”)。本次担保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富生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富生”)为其全资子公司四川富生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富生为其全资子公司四川富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为4,5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前,杭州富生为四川富生实际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

● 本次担保四川富生按杭州富生提供担保的金额向杭州富生提供全额反担保。

●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四川富生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对外担保余额最高不超过185,000万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富生为其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四川富生担保 5,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6月14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30日、6月15日披露的《对外担保公告》(临2024-008)、《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24-020)。

因经营发展需要,杭州富生的全资子公司四川富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总额为4,500万元的综合授信,杭州富生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于2024年9月25日向上述银行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本次担保四川富生按杭州富生提供担保的金额向杭州富生提供全额反担保,反担保期间自反担保书签发之日起生效,至杭州富生担保期限到期后三年内有效。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反担保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本次担保事项及金额均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须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四川富生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4020689602861

3、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富生的全资子公司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张运昌

6、注册地址: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

7、成立时间:2013年5月20日

8、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高效节能冰箱制冷压缩机电机、定频及变频空调压缩机电机、直流(永磁)无刷室内外空调风机电机及其他电机;经营进出口业务。

9、根据2023年度审计报告,四川富生期末总资产为87,467万元,总负债为68,953万元,流动负债为50,374万元,净资产为18,514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66,682万元,净利润1,61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杭州富生就四川富生授信事项出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杭州富生电器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授信申请人):四川富生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担保金额及保证范围:债权人根据与被担保人签订的《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肆仟伍佰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责任期间:自《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杭州富生对四川富生的经营活动能够进行有效管理,并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24年8月31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的余额为789万元,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3%;累计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18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34%。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