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4-064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1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11日
至2024年10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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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2024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0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3楼会议室
(三)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2、股东可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3、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上述登记资料应在2024年10月9日17:00前送达公司。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3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31838505
电子邮箱:board@sinotec.cn
联系人:王冲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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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4-061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具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3年4月24日和2023年5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024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与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
2024年3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4年4月23日和2024年5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二、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首次公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2024年8月,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被处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行业发展、公司战略及业务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三、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影响
本次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系综合考虑公司和中介机构实际情况等多方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以简易程序发行股票事项终止后,公司将投入自有资金继续推进传感器业务发展,推动公司的战略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4-059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19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在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范宝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分配形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股东利益、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具有各种类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人员和职业经验,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4-058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在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1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怀磊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名的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资格审查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4-063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天职国际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任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进行了事前沟通,天职国际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以天健各级别员工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综合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定价,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3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天职国际已为公司连续提供3年审计服务,2023年度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天职国际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同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改聘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进行了事先沟通,天职国际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天职国际与公司不存在审计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亦不存在任何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须提请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注意的事项。公司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予以认可,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是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对审计机构进行轮换,理由充分恰当,变更合理合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天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具有各种类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人员和职业经验,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4-062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290,757.0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534,683.49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339,712,476.83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57,247,160.32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截至2024年9月25日,公司总股本338,533,71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936,068.70元(含税),占2024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9.4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分配形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股东利益、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4-060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及《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鉴于薄卫忠先生已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会拟调整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公司董事李燕女士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与杨川先生(主任委员)、葛蕴珊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燕女士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
鉴于冯轲先生已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冲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王冲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王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王冲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结果无异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
附件:王冲女士简历
王冲,女,1990年2月出生,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学位。主要工作经历:2016年8月至2022年7月,任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经理;2022年8月至2023年12月,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客户部高级经理;2024年1月至今任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王冲女士具备丰富的境内资本市场IPO及并购交易经验,曾参与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有南通锻压(300280)重大资产重组、九有股份(600462)重大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