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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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金融债券(第一期)发行完毕的公告

2024-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金租 公告编号:2024-059

可转债代码:110083 可转债简称:苏租转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金融债券(第一期)发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金融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于2024年9月24日簿记完成,并于2024年9月26日缴款完毕,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其中品种一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为3年期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1.99%;品种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为5年期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2.32%。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支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有利于优化公司中长期资产负债匹配结构,增加稳定中长期负债来源。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金租 公告编号:2024-058

可转债代码:110083 可转债简称:苏租转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因实施可转债转股

导致持股比例增加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将所持有的“苏租转债”转股导致所持股份增加,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87号)核准,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苏租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人民币50亿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462号文同意,公司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2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苏租转债”,债券代码“110083”。“苏租转债”自2022年5月1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5.42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3.05元/股。

2024年9月25日,南京银行通过可转债转股的方式,将其持有的1,054,620,000元可转债转为公司A股普通股,转股股数为345,777,049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南京银行持有公司股份1,227,777,049股,持股比例从19.17%增加至21.40%,持股比例增加2.23%。

二、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可转债转股导致持股比例增加,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金租 公告编号:2024-057

可转债代码:110083 可转债简称:苏租转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实施可转债转股

导致持股比例增加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交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所持有的“苏租转债”转股导致所持股份增加,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87号)核准,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苏租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人民币50亿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462号文同意,公司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2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苏租转债”,债券代码“110083”。“苏租转债”自2022年5月1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5.42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3.05元/股。

2024年9月25日,江苏交控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可转债转股的方式,将其持有的1,952,219,000元可转债转为公司A股普通股,转股股数为640,071,802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江苏交控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2,272,751,802股,持股比例从34.76%增加至39.61%,持股比例增加4.85%。

二、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1:

2、信息披露义务人2:

3、信息披露义务人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可转债转股导致持股比例增加,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金租 公告编号:2024-056

可转债代码:110083 可转债简称:苏租转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施“苏租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4年10月17日

● 赎回价格:100.562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4年10月18日

● 最后交易日:2024年10月14日

截至2024年9月26日收市后,距离10月14日(“苏租转债”最后交易日,含当日)仅剩7个交易日,10月14日为“苏租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 最后转股日:2024年10月17日

截至2024年9月26日收市后,距离10月17日(“苏租转债”最后转股日,含当日)仅剩10个交易日,10月17日为“苏租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苏租转债将自2024年10月1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3.05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合计100.562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 特提醒“苏租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6日已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苏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苏租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即2024年10月17日)登记在册的“苏租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苏租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苏租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1.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6日已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苏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满足“苏租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4年10月17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苏租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562元/张。

其中,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0.60%*342/365=0.562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562=100.562元/张。

(四)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金额为100.562元人民币(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450元(税后)。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居民企业,每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派发赎回金额100.562元人民币(税前),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3、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QFII、RQFII),公司按税前赎回金额派发赎回款,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562元人民币。

(五)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苏租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苏租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4年10月18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苏租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六)赎回款发放日:2024年10月18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人相应的“苏租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七)交易和转股

截至2024年9月26日收市后,距离10月14日(“苏租转债”最后交易日,含当日)仅剩7个交易日,10月14日为“苏租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离10月17日(“苏租转债”最后转股日,含当日)仅剩10个交易日,10月17日为“苏租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八)摘牌

自2024年10月18日起,公司的“苏租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截至2024年9月26日收市后,距离2024年10月14日(“苏租转债”最后交易日,含当日)仅剩7个交易日,10月14日为“苏租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离2024年10月17日(“苏租转债”最后转股日,含当日)仅剩10个交易日,10月17日为“苏租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特提醒“苏租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二)投资者持有的“苏租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苏租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将按照100.562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苏租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因目前“苏租转债”二级市场价格(9月26日收盘价为163.981元/张)与赎回价格(100.562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苏租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6815298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