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24一66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9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10月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663号泰盈汇盈中心14层会议室。
(九)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吉学斌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张波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王冬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乔国银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5 关于选举张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6 关于选举葛永哲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曹蕾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王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韩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王信玲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徐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1、2、3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4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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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三)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四)现场会议登记日:2024年10月14日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30。
(五)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663号泰盈汇盈中心14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志新
联系电话:0756-3390188 传真:0756-3390238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663号泰盈汇盈中心14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9000
七、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5
2、投票简称:德豪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信用账户的投票方式
如果投资者是以融资融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将不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直接进行投票。融资融券账户的具体投票方式请提前四至七日咨询投资者具体开户的券商确认投票表决的方式,以保障投资者顺利行使股东权利。
附件二:
回 执
致: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下午2:30举行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2024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致: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下午2:30举行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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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 ST德豪 编号:2024一67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工会委员会,选举李伟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李伟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的两名监事任期一致。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9月26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伟先生
李伟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历任本公司供应链管理本部高级经理、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现任公司总裁办资产管理处负责人。
李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5,6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24一65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如期出具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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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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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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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蒋洁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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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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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具体审计业务情况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经验和资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
此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进行财务报表的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 ST德豪 编号:2024一64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第八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被提名人同意,吉学斌先生、张波涛先生、王冬明先生、葛永哲先生、乔国银先生、张杰先生成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被提名人同意,曹蕾女士、王刚先生、韩勇先生成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曹蕾女士是被提名的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董事候选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通过了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韩勇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韩勇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根据相关规定,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第八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
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提名、被提名人同意,王信玲女士、徐飞先生成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已由公司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由李伟先生当选。李伟先生将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的两名监事任期一致。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上述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第八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为保证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董事、监事就任前,公司现任董事、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监事会各位成员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
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吉学斌先生
吉学斌,男,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硕士学位。历任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业务员,中国银河证券股份公司高级经理,新时代证券股份公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北京创华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业务部总经理。现任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业务总监,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经理。吉学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万股,除在第一大股东浙江乘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吉学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张波涛先生
张波涛,1980 年出生,中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位。历任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24年5月起任职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张波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2024年6月21日,公司股东王晟、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京风炎臻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致行动主体”)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张波涛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京风炎臻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法定代表人、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董事王冬明与王晟先生为兄弟关系,王晟为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6.21%股份,除此情形外,张波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波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3、王冬明先生
王冬明,男,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2年至2000年,任中国基建物资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及深圳分公司总经理;2000年至2013年,任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照明事业部总经理。2013年6月加入雷士照明(现更名为雷士国际),任执行董事。2021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王冬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2024年6月21日,公司股东王晟、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京风炎臻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致行动主体”)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董事王冬明与王晟先生为兄弟关系,王晟为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6.21%股份,张波涛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京风炎臻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法定代表人、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人,除此情形外,王冬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冬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4、乔国银先生
乔国银,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大学本科,在职研究生结业,会计师。曾任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证券事务代表,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上海比瑞吉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乔国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乔国银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5、张杰先生
张杰,男,198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初级经济师。2018年9月进入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目前担任投资总监;2019年6月起至今兼任安徽泽莱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凯盛光伏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蚌埠高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6、葛永哲先生
葛永哲,男,1980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浙江鸿誉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
葛永哲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葛永哲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曹蕾女士
曹蕾,1980 年出生,中国籍,中共党员,博士学位、副教授。2008 年至今先后任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会计实验室主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会计系主任。现任安徽希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曹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
曹蕾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王刚先生
王刚,1975 年出生,中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甘肃金桥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津膜科技甘肃金桥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甘肃朗乾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刚先生获得甘肃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项,甘肃省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被甘肃省人才工作小组评为甘肃省拔尖领军人才、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评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技术专家,入选第四批“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王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3、韩勇先生
韩勇,男,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会计学博士学位。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国科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
韩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韩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信玲女士
王信玲,女,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硕士学位。2009年8月至2016年5月,先后担任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书记员、代理审判员、审判员;2016年6月至今任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
王信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浙江乘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徐飞先生
徐飞,男,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出生,硕士学位。2011年任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央外汇业务中心风险管理处分析员;2015年任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部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徐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浙江乘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24一63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4年9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徐飞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信玲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 ST德豪 编号:2024一62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4年9月26日以通讯结合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吉学斌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波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冬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乔国银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葛永哲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曹蕾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刚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韩勇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下午2∶3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