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41 证券简称:龙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时均回避表决,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相关授权事宜
为顺利推进上述事项实施,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责任险投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个人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41 证券简称:龙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为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增加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内容和金额,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202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德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202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交易定价公正、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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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小米集团
名称:Xiaomi Corporation
公司类型:港股上市公司
注册地址: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Cayman Islands
法定代表人:雷军
注册资金:675,000USD
成立日期:2010年1月5日
经营范围:研发及销售智能手机、IoT及生活消费产品、提供互联网服务及从事投资控股业务。
主要股东:Smart Mobile Holdings Limited持有其23.54%股份。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242.47亿元,净资产为1,642.62亿元。2023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为2,709.70亿元,净利润为174.75亿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421.75亿元,净资产为1,731.96亿元。2024年1-6月,该公司营业收入为1,643.95亿元,净利润为92.43亿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苏州工业园区顺为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70,116,243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08%,其实际控制人均为雷军先生,故将雷军先生控制的小米集团及其关联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2、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上市)
注册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响水河工业园永达路5号
法定代表人:唐建兴
注册资金:76,746.0689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5年3月2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移动终端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货币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影视录放设备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云计算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货币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照明器具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光弘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51.56%股份。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753,509.39万元,净资产为484,726.28万元。2023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为540,244.90万元,净利润为43,644.17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775,489.72万元,净资产为474,750.55万元。2024年1-6月,该公司营业收入为331,294.30万元,净利润为13,298.05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Longcheer Telecommunication(H.K.)Limited持有进科投资有限公司21.89%股份,并向其委派1名董事,进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光弘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后者为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故将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已就上述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销售产品,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将在预计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继续执行,因价格调整或新增的关联交易合同授权公司管理层重新签署。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41 证券简称:龙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401号1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14日
至2024年10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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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4年9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顺为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议案2:昆山龙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昆山龙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葛振纲、昆山旗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王伯良、昆山旗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昆山永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旗弘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昆山旗壮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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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两点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出席会议时携带原件。在邮件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0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401号1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1890866
传真:021-54970876
邮箱:ir@longcheer.com
联系人:周良梁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401号1号楼一层
邮政编码:200233
特此公告。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41 证券简称:龙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26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覃艳玲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交易定价公正、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二)《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鉴于公司全体监事作为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方,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特此公告。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41 证券简称:龙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9月26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杜军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2024年度与小米集团及其关联方、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其中,公司与小米集团及其关联方在出售产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由1,650,000万元增加至1,800,000万元,在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由3,000万元增加至50,000万元;公司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在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由120,000万元增加至150,000万元。
关联董事刘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二)《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每年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保险期限为12个月(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鉴于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方,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并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三)《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8)。
特此公告。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