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创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5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7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募集金额及存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67号),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332,594,23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1元/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99.85元,扣除本次发行发生的相关中介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957,956.2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2,042,043.64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4日全部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8月16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CQAA1B0253)。
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已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公司已于2024年9月20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归还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注: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57,436.3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70,0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1,203.15万元,其中利息收入541.62万元,手续费支出0.80万元,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一定的闲置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预计公司在2025年8月31日之前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4.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使用期限内,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4.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独立财务顾问对创新新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创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3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4年9月20日以邮件方式向本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崔立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4.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工作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6)。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创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7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1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月河六路中段创新第四工业 园办公楼一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16日
至2024年10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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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载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和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方法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能够表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
2、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决策机构签署的书面委托书;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5、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a、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b、由委托人签署并经公证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c、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授权委托书;d、第三人的身份证。
(二)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前述出席会议人员可在登记时间持上述证件到本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登记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卓著中心18层1808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卓著中心 18 层 1808
邮政编码:100032
联系电话:010-66536198
电子邮箱:zqb@innovationmetal.com
联 系 人:证券事务部
(二)会议期及费用
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61 股票简称:创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6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聘请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顺利完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事项。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工作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1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1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鲁磊先生,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有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王波琴女士,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曹洋先生,202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并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信永中和拟收取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相关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8万元),较上一期减少12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创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4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4年9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本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京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在合作过程中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6)。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