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4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年产2.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毕上述募投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7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59.455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742,885,617.16元;减除发行费用147,755,573.2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95,130,043.9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14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48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并按照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如下:
■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节余资金已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便于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