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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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1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拟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9.7282元/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27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80万元(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8日、2024 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 2024-04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48)。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9月2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08,784,205股的比例为0.0039%,回购 成交的最高价为8.80元/股,最低价为8.7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5,571.75元(含手续费、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预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