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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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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4-057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发表意见的董事8名,实际发表意见的董事8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增补贡鸾鸾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浦科飞人投资有限公司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贡鸾鸾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公司副总裁夏国强先生因到龄退休,不再担任副总裁职务。夏国强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夏国强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张敏先生提名,同意聘任陈永武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认为陈永武先生具备与担任相应职务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其任职的条件,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14:30在上海市宝山区市台路263号四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贡鸾鸾女士简历

贡鸾鸾,女,汉族,198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工科硕士。2009年起任职于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至今,曾任董办副主任、行政总监;现任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

贡鸾鸾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上述担任的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外,贡鸾鸾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永武先生简历

陈永武,男,汉族,197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德国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德国波鸿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曾任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驻欧洲代表、中捷欧洲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3年加入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德国百福工业系统及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股东委员会委员、德国杜克普爱华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德国百福工业系统及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德国首诺超声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上工投资(美国)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永武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4-058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9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发表意见的监事3名,实际发表意见的监事3名。三名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浦国资委(2024)117号】《关于提名林伟君同志为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人选的函》,公司监事会同意增补林伟君同志为公司监事候选人。

林伟君同志的简历如下:

林伟君,男,1971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经济师职称。1993年7月至2000年10月先后任上海市计委综合计划处、投资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0年10月至2001年1月任上海申能科技开发公司投资部副经理;2001年1月至2003年7月先后任中国华源集团公司总裁办副主任兼信息中心主任、中国华源集团公司下属华源凯马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华源集团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任;2003年7月至2005年9月先后任南汇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区城投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9月至2009年2月先后任南汇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区城投公司副总经理、区海洋办主任;2009年2月至2009年9月任南汇区海洋局局长、党组书记;2009年9月至2016年4月任浦东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区航运服务办公室副主任、区航运发展促进中心主任;2016年4月至2017年11月任浦东新区金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17年11月至2019年9月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世博管理局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局长;2019年9月至2022年3月先后任上海浦东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市浦东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书记;2022年3月至2024年9月任上海浦东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林伟君同志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同时上述决议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4-059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市台路263号申丝大厦4楼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15日

至2024年10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亦可参见公司后续发出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登记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票的法人股东,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股东帐户卡或持股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票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代理人须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及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或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现场登记地点:上海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靠近江苏路)纺发大楼4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3、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0月14日9:00一16:00

4、在上述登记时间段内,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自助登记。

5、异地股东在上述登记截止时间前可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以收到并确认为准)。

通过邮件、信函、传真、二维码等非现场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资料原件,提前半小时至公司会议签到处,将资料交大会秘书处查验。

公司联系地址及部门:上海市宝山区市台路263号11楼上工申贝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444

联系电话:021-68407515、68407700转董事会办公室

传真:021-63302939

电子邮箱:600843@sgsbgroup.com、shenlj@sgsbgroup.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不发放礼品,参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4-060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监事及副总裁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增补董事的情况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9月18日收到孟德庆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及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贡鸾鸾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贡鸾鸾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同意增补贡鸾鸾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补监事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9月12日收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监事倪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到龄退休,倪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增补林伟君同志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

公司副总裁夏国强先生因到龄退休,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经公司总裁张敏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陈永武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贡鸾鸾简历

贡鸾鸾,女,汉族,198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工科硕士。2009年起任职于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至今,曾任董办副主任、行政总监;现任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

贡鸾鸾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上述担任的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外,贡鸾鸾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林伟君简历

林伟君,男,1971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经济师职称。1993年7月至2000年10月先后任上海市计委综合计划处、投资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0年10月至2001年1月任上海申能科技开发公司投资部副经理;2001年1月至2003年7月先后任中国华源集团公司总裁办副主任兼信息中心主任、中国华源集团公司下属华源凯马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华源集团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任;2003年7月至2005年9月先后任南汇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区城投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9月至2009年2月先后任南汇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区城投公司副总经理、区海洋办主任;2009年2月至2009年9月任南汇区海洋局局长、党组书记;2009年9月至2016年4月任浦东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区航运服务办公室副主任、区航运发展促进中心主任;2016年4月至2017年11月任浦东新区金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17年11月至2019年9月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世博管理局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局长;2019年9月至2022年3月先后任上海浦东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市浦东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书记;2022年3月至2024年9月任上海浦东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林伟君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永武简历

陈永武,男,汉族,197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德国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德国波鸿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曾任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驻欧洲代表、中捷欧洲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3年加入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德国百福工业系统及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股东委员会委员、德国杜克普爱华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德国百福工业系统及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德国首诺超声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上工投资(美国)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永武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