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
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根据路博迈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4年9月27日起,江苏银行将代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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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可通过江苏银行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转换业务。如后续江苏银行新增销售本公司管理的基金产品,将在本公司网站公示。
二、费率优惠活动
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参与江苏银行开展的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实施费率优惠活动的时间、具体费率折扣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优惠。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江苏银行销售的基金产品,除非另有特殊说明,则自新增销售之日起,将同时参与江苏银行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销售机构信息如下: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网址:www.jsbchina.cn
本公告仅对江苏银行新增代销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及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如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如有)等信息披露文件。
四、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如有)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各销售机构所有,费率优惠活动内容执行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各销售机构有权对上述优惠活动内容进行变更,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如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如有)等信息披露文件。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者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如有)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路博迈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