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9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

2024-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部分举措
  郭晨凯 制图

全面强化投资行为长期性和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

◎记者 梁银妍

为落实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经中央金融委员会同意,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大力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打通社保、保险、理财等资金入市堵点,努力提振资本市场。

《指导意见》的主要目标是,经过一段时间努力,推动中长期资金投资规模和比例明显提升,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更加合理,投资行为长期性和市场内在稳定性全面强化,投资者回报稳步提升,中长期价值投资理念深入人心,形成中长期资金更好发挥引领作用、投融资两端发展更为平衡、资本市场功能更好发挥的新局面。

《指导意见》主要包含三方面措施:

——建设培育鼓励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生态。根据《指导意见》,多措并举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鼓励具备条件的上市公司回购增持,有效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严厉打击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行为,持续塑造健康的市场生态。完善适配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完善中长期资金交易监管,完善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配套机制,推动与上市公司建立长期良性互动。

权威专家认为,在完善中长期资金交易监管方面,需进一步优化中长期资金短线交易、举牌等监管要求。比如,短线交易制度主要是为了防止内部人利用信息差进行短线交易获取利润,损害其他利益相关方权益,但随着资本市场交易方式日趋多元,中长期资金在投资如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ETF申购赎回等,都可能导致短期内股份增减。如果这些业务被硬性归入短线交易范围,没收其收益,也是不合理的,势必会对中长期资金正常投资造成影响,因此很有必要优化中长期资金在特定交易行为上的监管要求。

——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支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稳健发展。《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基金公司投研核心能力建设,制定科学合理、公平有效的投研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基金公司从规模导向向投资者回报导向转变,努力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收益。丰富公募基金可投资产类别,建立ETF指数基金快速审批通道,持续提高权益类基金规模和占比。稳步降低公募基金行业综合费率,推动公募基金投顾试点转常规。鼓励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丰富产品类型和投资策略,推动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提高权益类私募资管业务占比,适配居民差异化财富管理需求。

华夏基金总经理李一梅认为,推动权益类基金占比提升、促进指数化投资发展、增强基金公司投研能力、降低公募基金行业综合费率等政策“组合拳”,有利于提升公募基金为投资者创造长期回报的能力,有利于形成产品线更丰富、业绩稳定性更强、财富管理链条更完备的行业体系,为资本市场和国内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着力完善各类中长期资金入市配套政策制度。根据《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商业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的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推动树立长期业绩导向。培育壮大保险资金等耐心资本,打通影响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制度障碍,完善考核评估机制,丰富商业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模式,完善权益投资监管制度,督促指导国有保险公司优化长周期考核机制,促进保险机构做坚定的价值投资者,为资本市场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

《指导意见》还提出,完善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政策制度,支持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放开企业年金个人投资选择,鼓励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探索开展差异化投资。鼓励银行理财和信托资金积极参与资本市场,优化激励考核机制,畅通入市渠道,提升权益投资规模。

工银瑞信基金表示,倡导长周期考核,既有利于管理机构回归投资本源、加强资产配置能力建设,也有利于保险资金、企业年金资金的保值增值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未来商业保险资金在建立健全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基础上,有望构建投资管理机构、投资经理、产品组合等多层面相互衔接的考核体系,促进其成为坚定的价值投资者,促进市场真正形成“长钱长投”的良性循环。

下一步,在中央金融办统筹协调下,证监会将会同相关部委,加强政策协同和信息共享,强化工作合力,确保《指导意见》各项举措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