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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商业保险考核机制此前已有优化。2023年12月,财政部发文优化国有商业保险公司考核机制,将经营效益类指标调整为“3年周期指标+当年度指标”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表示,上述政策是针对国有商业保险公司整个的经营情况进行考核,对于投资业务和投资收益方面的考核,还需要出台细则。《指导意见》印发后,针对保险资金投资的长周期考核机制有望真正建立。
富国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马全胜认为,保险机构具有稳定的负债结构,与权益市场久期较长的特点高度匹配。但保险机构参与权益市场,可能造成报表大幅波动,这限制了保险机构对于权益市场的参与。因此,相关政策优化集中在两个方面,即支持扩大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督促指导保险公司优化考核机制。
具体投资方式上,业内人士表示,应构建投资管理机构、投资经理、产品组合等多层面相互衔接的考核体系,并建立健全与长周期考核相适配的管理制度。一系列配套制度的建立,才能真正推动中长期资金减少对短期市场波动的关注,实现长期投资、价值投资。
优化会计核算、偿付能力指标
全面破除权益投资障碍
除了受“考核”指挥棒影响外,保险资金配置权益资产时,还要考虑会计核算、对当期利润影响、偿付能力消耗、股东评价等多方面因素。
近年来,保险公司投资于境内外未上市企业股权、上市公司股票等权益资产的规模总体有所增长,但整体权益投资比例呈下降态势。截至2023年末,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调研的198家保险公司投资资产规模合计26.12万亿元。其中,投资规模下降较快的资产为组合类产品(股票及混合类)、股权投资,投资规模分别下降11.14%、5.03%。
多位受访人士坦言,保险资金在权益投资方面还面临一些现实困难,难以实现“长钱长投”。比如,会计核算标准方面,除长期股权投资外,权益类资产的价格变动会直接体现在保险公司当期利润表中,导致其权益投资行为趋于保守和短期化;再比如,偿付能力消耗方面,保险公司权益投资比例受偿付能力监管指标约束,偿付能力充足率越高,权益投资比例政策上限越高。
但在实践过程中,受偿付能力新规提高监管要求和保险行业近两年风险暴露加快影响,保险业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从2020年底的246.3%降至2024年6月底的195.5%,各保险公司权益投资比例上限也不同程度降档。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打通影响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制度障碍,完善考核评估机制,督促指导国有保险公司优化长周期考核机制。多位受访人士认为,这意味着,在后续政策推动下,偿付能力监管、会计核算制度等方面有望实现规则优化,保险资金的入市堵点有望尽快打通。
关于具体的优化措施,国寿资产有关人士提出两点建议:
一是优化完善偿付能力相关投资风险因子,针对当前偿付能力新规中权益投资最低资本计算系数仍然较高的问题,细分权益投资领域和持有期限,对长期持有标的适度降低投资风险因子,从而提升保险资金长期配置意愿。
二是优化完善保险公司长期投资的权益资产会计记账标准。“新金融工具准则(IFRS9)下,公允价值计量增大了保险公司的利润波动,如果能够优化保险公司长期投资会计记账标准,将进一步鼓励保险公司长期持有优质权益资产。”国寿资产相关人士表示。
扩大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试点
丰富险资长期入市形式
完善配套制度后,保险资金还应探索更多元的投资方式,以更好实现长期入市。去年11月,中国人寿联合新华保险共同发起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基金规模500亿元。“该基金已正式开始投资运作,目前进展顺利。”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近日透露。
作为保险业首只长期入市试点基金,这次探索为保险资金创新长期入市方式积累了经验。多位险资权益投资负责人表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不在险资可投资品种范围内,该基金是监管部门允许险资发起设立的首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指导意见》提出,丰富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模式。李云泽近日表示,将扩大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支持其他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进一步加大对资本市场的投资力度。
一位险企权益投资部总经理表示,这意味着,险资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有望作为险资长期入市的常态化试点,建议对资产负债能力评估等监管评级较好的企业开放试点权,让具有优秀管理能力的机构都能发挥专业能力和主动意识,提升保险资金使用效率,长期支持资本市场。
除了探索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外,“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上市公司定增”这一投资方式也被市场看好。业内专家认为,允许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机构投资者依法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上市公司定增,可以有效提升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的积极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中长期资金通过相关机制增厚长期收益。
国寿资产有关人士建议,优化完善保险资金参与资本市场规则,鼓励大型优质保险机构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为资本市场注入长期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