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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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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17日书面通知了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惠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内容合法、有效,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能够确保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17日书面通知了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并制定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联董事黄清华、许志强为本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黄清华、许志强为本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或修订本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草案约定的股票来源、管理模式变更,以及增加持有人、持有人确定依据、持有人认购份额标准数量、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等;

3、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持股票的锁定和解锁事宜;

5、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若有);

6、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根据新的政策对本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清算、分配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黄清华、许志强为本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0月14日14:30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等业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9次。3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7人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鹏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9-2023 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沃森生物、快意电梯、美盈森、柳化股份、金莱特、杰美特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文桂平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已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汤艳群

汤艳群从2010年3月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曾为桂林旅游、美盈森、快意电梯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IPO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近三年担任了万顺新材、桂东电力、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柳化股份、杰美特等多家上市公司的独立复核质量控制工作。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在 2023 年的费用基础上根据业务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业务等,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4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4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重复投票,应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4年10月8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表一)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9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议案1至议案3,作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及与参与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办法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必须进行会议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法定代表人证明办理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办理手续。

(3)登记地点: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收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的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4)登记时间:2024年10月14日8:00-12:00。

2、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

联系人:谢蓉、叶一青

联系电话:(0592) 3152372;

传真号码:(0592) 3152406;

邮政编码:361022

3、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35

2、投票简称:安妮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不涉及累积投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说明:请在表决结果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为无效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