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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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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电科数字 公告编号:临2024-049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行权价格为17.33元/股,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102人,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94.1956万份,行权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3日期间的交易日。

同时,因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6名激励对象离职,预留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未满足行权条件,9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满足100%行权条件,同意注销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43.4359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0人变更为104人。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并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意注销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804.7332万份,注销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198.4797万份。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并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宏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名关联董事江波、吴振锋、赵新荣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电科数字 公告编号:临2024-050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2、鉴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发生离职情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0人变更为104人,6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39.1518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102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满足行权条件,2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未满足行权条件。其中93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100%;9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95%,第一个行权期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5%予以注销,共计1.2267万份;2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需改进”及以下,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0%,第一个行权期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100%予以注销,共计3.0574万份。因此,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0人变更为104人,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640.5969万份变更为597.1610万份,本次注销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合计43.4359万份。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手续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并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并注销相应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804.7332万份,注销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198.4797万份。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并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电科数字 公告编号:临2024-051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94.1956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时由于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离职,2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不满足行权条件,9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未满足100%行权条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对该等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2、2021年9月30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二期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电科资【2021】423号),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3、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3日在公司内部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1年11月2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1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11月9日公告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15人调整为310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009.8701万份调整为1,971.0757万份,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02.4675万份调整为492.7689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4.14元/股调整为23.89元/股。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1月10日,向310名激励对象授予1,971.0757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3.89元/股。关联董事对该等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12月14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手续,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1,971.0757万份,授予人数为310人,并于2021年12月15日公告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2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971.0757万份调整为2,562.3984万份,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92.7689万份调整为640.5995万份,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3.89元/股调整为18.08元/股。公司董事会确定以2022年11月4日为预留股票期权授权日,向110名激励对象授予640.596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8.08元/股,剩余0.0026万份预留股票期权不再授予,并作废失效。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55.3173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统一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10人调整为303人,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562.3984万份调整为2,507.0811万份。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年11月29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手续,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为640.5969万份,授予人数为110人。

9、2023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8.08元/股调整为17.78元/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03人调整为296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507.0811万份调整为2,432.4046万份,注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合计74.6765万份。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行权价格为17.78元/股,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294人,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98.5774万份。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7.78元/股调整为17.33元/股。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11、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并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行权价格为17.33元/股,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102人,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94.1956万份。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合计1,046.6488万份,其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804.7332万份,注销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241.9156万份。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历次授予情况

注:2022年6月,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以上数据均为调整后。

(三)本激励计划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注: 上述行权数量为截止2024年6月30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数据。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行权期等待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为33%。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权日为2022年11月4日,预留授予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4年11月3日届满。

(二)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如下:

综上所述,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在第一个等待期届满后,公司将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02名激励对象共计194.1956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相关事宜。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1、鉴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有6名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草案》,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0人变更为104人,上述6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39.1518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及2023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102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满足行权条件,2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未满足行权条件。其中93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100%;9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95%,本期获授股票期权的5%予以注销,共计1.2267万份;2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需改进”及以下,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0%,本期获授股票期权的100%予以注销,共计3.0574万份。

综上,本次注销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合计43.4359万份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0人变更为104人,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640.5969万份变更为597.1610万份。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2年11月4日

(二)行权数量:194.1956万份

(三)行权人数:102人

(四)行权价格:17.33元/股(调整后)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七)行权安排:行权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3日期间的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具体行权事宜需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自主行权手续办理完成后方可实施。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注:1、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2、高级管理人员的统计口径为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3、以上百分比数据经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手续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五、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授予日后,公司已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对应等待期所取得的服务计入各年度相关成本或费用。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数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且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下简称“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及注销”)及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以下简称“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及注销、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事宜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及注销、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事宜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电科数字 公告编号:临2024-052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并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并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注销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相应的股票期权。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对该等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2、2021年9月30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二期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电科资【2021】423号),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3、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3日在公司内部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1年11月2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1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11月9日公告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15人调整为310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009.8701万份调整为1,971.0757万份,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02.4675万份调整为492.7689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4.14元/股调整为23.89元/股。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1月10日,向310名激励对象授予1,971.0757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3.89元/股。关联董事对该等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12月14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手续,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1,971.0757万份,授予人数为310人,并于2021年12月15日公告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2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971.0757万份调整为2,562.3984万份,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92.7689万份调整为640.5995万份,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3.89元/股调整为18.08元/股。公司董事会确定以2022年11月4日为预留股票期权授权日,向110名激励对象授予640.596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8.08元/股,剩余0.0026万份预留股票期权不再授予,并作废失效。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55.3173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统一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10人调整为303人,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562.3984万份调整为2,507.0811万份。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年11月29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手续,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为640.5969万份,授予人数为110人。

9、2023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8.08元/股调整为17.78元/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03人调整为296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507.0811万份调整为2,432.4046万份,注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合计74.6765万份。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行权价格为17.78元/股,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294人,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98.5774万份。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7.78元/股调整为17.33元/股。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11、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并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行权价格为17.33元/股,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102人,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94.1956万份。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合计1,046.6488万份,其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804.7332万份,注销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241.9156万份。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历次授予情况

注:2022年6月,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以上数据均为调整后。

(三)本激励计划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注:上述行权数量为截止2024年6月30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数据。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并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结果如下表所示:

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考核完成情况未能达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二)注销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对应804.7332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对应198.4797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统一注销。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并注销相应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804.7332万份,注销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198.4797万份。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并注销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相应的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且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并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相关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下简称“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及注销”)及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以下简称“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及注销、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事宜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及注销、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事宜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电科数字 公告编号:临2024-053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上海华讯网络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网络”)拟与中电科(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置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租赁期满,中电科信息科技大厦16-19层租金单价下调为4.9元/天/平方米,调整后租金合计为38,262,431.33元。租赁期满后,公司及子公司华讯网络拟续租3年,租金单价为4.9元/天/平方米,双方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 电科置业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控制,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电科置业签订补充协议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电科及其下属研究所、公司发生的包括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65,217,844.46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已履行股东大会审批程序的关联交易不做累计计算),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其他关联方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7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华讯网络租赁电科置业位于上海市白莲泾路127号中电科信息科技大厦16-19层作为办公场所,面积合计10,065.89平方米,租期5年,其中,中电科信息科技大厦16-18层租赁期自2021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止、19层租赁期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止,租金合计为103,504,141.40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披露的《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1-056)。现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与电科置业协商,公司及子公司华讯网络拟与电科置业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租赁期满,中电科信息科技大厦16-19层租金单价下调为4.9元/天/平方米,调整后租金合计为38,262,431.33元。租赁期满后,公司及子公司华讯网络拟续租3年,租金单价为4.9元/天/平方米,双方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电科置业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控制,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电科置业签订补充协议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电科及其下属研究所、公司发生的包括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65,217,844.46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已履行股东大会审批程序的关联交易不做累计计算),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其他关联方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电科置业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中电科(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98661158T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白莲泾路127号地下1层01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白莲泾路127号

法定代表人:季崇高

注册资本:226171.047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07月1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餐饮服务;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房地产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资产管理,自有设备租赁(除金融租赁),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电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电科置业100%股权。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华讯网络租赁电科置业位于上海市白莲泾路127号中电科信息科技大厦6层、16-20层作为办公场所。除此之外电科置业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了独立性。

电科置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类别为租入资产,交易标的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白莲泾路127号中电科信息科技大厦16-19层,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0,065.89平方米。

电科置业为中电科信息科技大厦的产权所有人,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截止目前,产权人及其股东已在该房屋上设定抵押且大厦不得转让,不存在质押、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关联交易定价

本次交易的租赁价格是在参考附近地区同类的写字楼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由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以及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正常的商业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租方):中电科(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1(承租方1):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2(承租方2):上海华讯网络系统有限公司

(一)租金单价:自2024年10月1日起租金单价调整为4.9元/天/平方米,租金单价调整后剩余租赁期内租金单价不变。

(二)租赁合同续签:原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届满前60日内,双方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新签房屋租赁合同”),新签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为3年,租金单价按照4.9元/天/平方米。

(三)其他事项

1、乙方承诺根据补充协议约定的条款新签房屋租赁合同。若乙方不续签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2、甲方承诺根据补充协议约定的条款新签房屋租赁合同。若甲方不续签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乙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四)补充协议约定是建立在原租赁合同的基础上,对租金单价及续约有关条款进行的修订。补充协议未作变更之内容仍应按照原租赁合同执行。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属于正常商业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本次交易遵循了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名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名关联董事江波、吴振锋、赵新荣回避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